6月2日

赣县区公安局梅林派出所

摸排发现赣县区赣新大道某宾馆

未严格落实“五必须”要求

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六条之规定

梅林派出所对该宾馆

顶格处罚

并下发整改通知书

责令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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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中

一些未成年人经常聚集在酒店内

通宵上网、一房多人、男女混住

容易滋生各类违法犯罪

比如合谋拉车门盗窃、性侵、吸毒等

为切实防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对于住宿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的

应当依法严肃处理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场所运营单位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住宿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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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