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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中纪实

编辑 | 影中纪实

<<——【·前言·】——>>

2019年8月底,吉安某看守所里发生了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一个诈骗犯遇见了一个死刑犯后,突然职业操守上线,抓住对方求胜欲强的特点,以“减刑”的说法,骗得赃款7万元……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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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里的“姐妹花”·】——>>

“朋友,新来的啊,因为啥事儿?”

“赚快钱被抓住了,问题不大,你呢?”

“贩毒……”

邓钰媛(化名)说完这句话就垂下了头,没有再继续说下去。

因为这间看守所里的犯人,每天都有人进来也有人出去,而她的室友已经换了一个又一个,却几乎没有比她情节严重的。

再加上她的一审判决结果马上就要下来了,基本可以确定是死刑立即执行,所以说到这里,她没有继续说下去的勇气。

而和她对话的人叫万芊(化名),因犯合同诈骗罪入狱。

万芊本就是一个脑子反应快的人,她见邓钰媛低头不语,心中也就猜出了个七七八八。

就这样,两个女犯人在看守所中结识了,她们的关系说不上有多好,但也还算可以。毕竟同是天涯沦落人,谁也不想为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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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需要普及一个小知识:

在法院没有正式审查和判决之前,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犯人”,只有“犯罪嫌疑人”,所以这些人不能被关在监狱里,只能待在看守所里。

在这种情况下,看守所里是不需要进行“劳动改造”的,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每天其实还挺闲的,除了吃饭、放风和锻炼身体,其余时间都是在房间里干坐着。

所以,万芊和邓钰媛就有很多聊天的机会,也对彼此有了大致的了解。

可能是出于职业习惯,万芊总是有意无意地包装自己的身份、生活,这也引得邓钰媛非常的羡慕。

她索性将万芊当成了倾诉对象,表示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自己也不会走上贩毒这条不归路。

言语之间满是不情愿,不甘心,再加上眼泪鼻涕前来助阵,将求生欲这个词演绎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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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关键的是,邓钰媛将万芊包装出来的形象信以为真了,不断地问她有没有可以影响量刑的方法。

问的次数多了,万芊还真的开始考虑起这个问题来。

直到邓钰媛的一审判决结果下来,确认是死刑之后,万芊的心里也就有了主意。

但是,她的这个主意可不是要帮邓钰媛,反而是想着趁她死之前,再榨取最后一波利益。

毕竟,死人的嘴是最牢的,肯定不会把她供出来。

那么,万芊想出了什么主意,他又是怎么说的,怎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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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15万,死刑变死缓·】——>>

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万芊趁着邓钰媛最难受的时候找到她,悄悄地说道:

“之前感觉和你关系没有那么好,但是一听说你这被判了死刑,我心里也怪不舒服的,其实我还真能帮你。”

邓钰媛就像是看到了救命稻草般地冲过来,忙问道:

“姐姐,你有啥办法就快跟我说吧,我真的不想死啊!”

“嘘,你小点声,这是能大声说出来的事情吗?”

万芊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小声怒斥道,随后她赶紧看了看周围没有人注意到她们,才继续说道:

“跟你说实话,我上边有人,二审就可以把死刑给你改成死缓!”

“姐,死缓是啥意思……”

“就是再给你两年表现时间,表现好了就不用判死刑了。”

一番话说的邓钰媛心中重燃希望,再次降低姿态,以卑微的语气求万芊帮忙。

随后万芊搓了搓手指头,不紧不慢地说:

“只要15万安排到位,审判结果立马就能改。”

“你放心,这个钱也不是给我的,咱俩这个关系我要收你的钱就过分了,这是需要拿去打点关系的,相信你也懂。”

万芊知道这个时候邓钰媛的心理活动是最焦灼的,所以便不断地用话去赶她。

可欲速则不达,她的话一多,反而引起了邓钰媛的怀疑……

首先15万是个小数字,她是想活命不假,但是也不愿意让自己的钱打水漂。

其次,她知道万芊被送进看守所的原因是诈骗,她也不愿意做做被割的韭菜。

但是等到万芊自己的审判结果一下来,邓钰媛算是彻底坐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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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万芊的判罚结果中就带有“缓刑”!

而且,由于她的判罚结果本来也不算太重,再加上缓刑,要不了几天就可以被释放了,这让不懂法的邓钰媛是彻底相信了!

虽然她并没有真的弄清楚“缓刑”是什么意思,但就是天真地认为,自己有救了。

而她的这一系列反应,都被别有用心的万芊看在了眼里,她已经感到胸有成竹了。

很快,万芊就要被释放了,临行前她再次向邓钰媛确认,是否需要帮她打点关系。

邓钰媛几乎是想都没想,就把自己家属的联系方式交给了万芊,还千恩万谢地表示是,她就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此时万芊的心里早就笑开了花,但脸上还是保持着轻描淡写的表情。

那么,拿到了联系方式之后的万芊,下一步又会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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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开始·】——>>

2020年1月初,万芊从看守所出来之后,第一时间就联系到了邓钰媛的家属,表示自己是来帮她减刑的人。

邓钰媛的家属一听,也非常兴奋,而且对于15万元的金额也没有任何异议。

但唯独有一点,那就是这笔钱需要万芊先行垫付,等到有了成效,他们立即就会支付全款。

这让万芊有些犹豫。

她非常清楚这种关系如果长期存续,必定会夜长梦多,难以预料会突然发生什么。而且这个所谓的成效,她本来就是根本做不到的。

但是她也知道,只要这个时候她拒绝了邓钰媛家属的要求,那就是证明了自己没有信心,瞬间就会露出破绽。

所以她在脑子里进行了一场头脑风暴,最终还是不愿意放掉已经到嘴边的肥肉,决定铤而走险,答应要求。

之后,万芊就假装自己在忙着打点关系一样,多次和邓钰媛的家属取得联系,又是要身份证号码,又是询问具体被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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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钰媛的家属也不知道万芊到底在忙活什么,但就是觉得她还挺有本事的,一会儿打个电话说这边得到关系搞定了,一会儿有打个电话说某某领导已经点头了。

实际上到了这个时候,他们对于万芊这个人已经深信不疑了。

所以,当万芊表示自己手头的钱都已经垫付完了的时候,他们也就不再坚持一定要见到成效才补全款了。

退一万步来讲,也还是先救邓钰媛的命比较重要。

最终,邓钰媛的家属先后分三次,向万芊转账共计人民币7.7万元。

为了能够让邓家人完全相信她,她还逆向思维地考虑了一波,专门还回去7000元,并表示给邓钰媛打点关系的钱已经够了。

拿到钱之后的万芊觉得大功告成了,也不敢再继续贪心要钱了,便将自己自己的手机卡拔出扔掉,从此和邓钰媛的家属失去了联系。

之后,万芊就拿着钱偿还了一部分的贷款,又买了一堆化妆品,很快这笔钱就见了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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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可怜的邓家人一直都还被蒙在鼓里,直到邓钰媛的死亡判决书下来,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尤其是邓钰媛,在得到这个消息之后她整个人都崩溃了,本以为自己终于抓住了活下去的机会,谁知道这竟是黄粱一梦。

要说这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莫过于给人希望又让人绝望,而邓钰媛在绝望过后,就只剩下了愤怒。

她和家人在看守所内外同时举报了万芊,并详细交代了整件事情的经过。

就这样,万芊精心设计的骗局彻底败露了,警方随即出动将她再次逮捕归案。

那么,对于万芊的所作所为,法律又会给予她什么样的惩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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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结果·】——>>

其实这件事情非常的好判,毕竟万芊的犯罪证据明显,就算是她想辩解也没有任何机会。

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的,要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

而万芊在缓刑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人民币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所以,再加上她之前就已经犯下的合同诈骗罪,最终数罪并罚,获得了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九千元,责令退赔七万元。

一审宣判后,万某不服提出上诉。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维持了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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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时刻·】——>>

看到这里相信还是会有一些读者会很迷惑,不知道“死缓”到底是谁什么意思。

简单说来就是死刑分为两种,一种是死刑立即执行,一种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者就被称之为死缓。

而根据《刑法》第五十条规定:

“判处死缓的,在两年考验期内,若是没有故意犯罪,可以减为无期徒刑;若是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为25年有期徒刑。”

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向万芊解释的那样,如果两年时间表现得好了,就不用判死刑了。

那么,犯罪分子是否有机会从死刑转为“死缓”呢?

答案是:有。

对于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只有存在重大立功表现时,是有可能被改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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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犯罪人犯罪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以及其他对国家和社会有突出贡献的行为。

如果从这一点看来,能救邓钰媛的人除了她自己,基本上是不存在的。

在我国的法律之中,“上边有人”这句话其实是非常幼稚、低级的,由此可见万芊的手段也段不上高明,她只是抓住了邓钰媛想要求生的欲望而已。

但是话又说回来,在这么强的求生欲之下都没能将同伙招供出来,难道是因为她不想说吗?

显然不是,真相说出来往往是很残酷的,也许从邓钰媛加入这条贩毒路线的时候,她就已经被定义为了一颗弃子,所以她谁也不会认识。

所以,还是老生常谈的那句话,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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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截止到这里,这件让人哭笑不得事情就讲完了,只能说这两个人一个敢骗,一个敢信……

在此也是想要提醒各位,不管做什么都不要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因为不是每一次犯错,都一定会有改正的机会。

生命只有一次,人生也只有一次,好好珍惜,活出精彩。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你留下自己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