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会议决议

1、《关于世X二期业主大会停止使用“智慧家园”表决系统的紧急通知》为非决议性文件,筹备组组长有权签发。

3、要求下G街道撤销《停止使用“智慧家园”表决系统的情况说明》的错误文件,并在原公示范围内正式向当事人和筹备组道歉。

5、对于线下投票,筹备组要求下G街道履行法定的协助“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派出足够的志愿者和工作人员协助筹备组,在投票期内完成线下投票工作(包括但不局限于:发放选票,回收选票、设置不少于6个线下投票点、现场核实业主身份、最终的清点和唱票等)。请下G街道3个工作日内拿出具体的方案。投票期相应延长,延长日期为今日至切实有效方案开始组织实施之日的天数。

6、以筹备组名义要求街道3个工作日内向物业公司发出书面指导意见,要求物业公司不得阻拦筹备组招募的志愿者进入小区开展筹备工作,不得妨碍筹备组成员和筹备组招募的志愿者在小区张贴发放各类筹备文件(含张贴在业主门口的表决票),不得撕毁破坏筹备组张贴发放的任何筹备文件(含张贴在业主门口的表决票)、不得放任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小区,不得放任保安、管家和社会闲杂人员尾随、拍摄、跟踪、恐吓、侮辱、推搡筹备组和筹备组招募的志愿者。再有发生,物业公司需立即辞退涉事人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要求物业公司就6月3日、4日发生的阻挠破坏行为向筹备组书面道歉,并辞退相关涉事人员。

7、不同意街道的《情况说明》更换筹备组组长。

二、 韩X佳组长在会上做解释说明

1、本人不接受下G街道公示的《情况说明》,其内容未经调查均不属实,且超越职权未经法定程序属于行政违法,同时落款是街道物业办,属于主体错误。街道作为指导机关,无权干涉筹备组按照内部议事规则作出的行为。

2、《情况说明》的内容已经超出了指导的性质,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仅“以组长有内部用章违规嫌疑,要求重新指定筹备组组长”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3、下关街道错误理解筹备组《印章保管和使用规范》,根据规范第五条“非决议性文件用章,由筹备组组长审批用印,一般事项可以由组长授权副组长审批用印”。发布的紧急通知是执行筹备组决议具体工作中的程序性文件,属于非决议性文件,不需要通过筹备组会议表决,用印完全属于组长的职权范围,完全符合规定。

4、筹备组组长签发紧急通知是因为下G街道管理的“智慧家园表决系统”确实存在严重系统性错误,引起业主普遍反感的情况下,是在为街道弥补工作失误。相反街道至今对自己的错误没有任何解释补救,把责任全推给筹备组某个个人,非常不道德。

5、6月2日下午很多业主反映无法投票。系统无法使用,数据严重缺失、错误,影响公正性。我们筹备组成员内部相互沟通,也直接征求大部分组员意见(孔X、罗X、张X杰、王X辉、韩X艳、乔X水等人),为防止造成更大的坏影响,紧急通知业主停止使用智慧家园投票系统,合情合理合规。

6、《情况说明》严重歪曲事实,“智慧家园”的账号和管理权均在下G街道,5月27日我主动到街道物业办提供表决事项的文件,街道物业办操作人员在选定区域后发现总户数只有5742户,少于总数6174户。物业办骆X成的解释是20栋可能没有录入,但是人数不多可以由他和社区帮助筹备组上门跑票解决该栋楼的问题。但是6月2日下午经使用才发现9号楼和其他楼栋的业主也不在系统里,而且还凭空多出身份不明的1004户,这个情况已经与我5月27日在物业办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属于无法解释且无补救措施的严重错误。

7、街道在没有充分调查,在没有向我本人了解情况,在没有经过正当程序,未向筹备组送达的情况下,妄下结论并予以公示,公布本人的名字以及责任认定,损害了我的名誉。

三、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