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员工因“饭量大”被辞退的新闻引发了网友的关注。据报道,深圳一名员工入职某餐厅做厨师仅三天即被辞退,辞退理由是“饭量大”。该员工不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餐厅支付其三日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经劳动仲裁和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理,发觉该员工是一名“劳动碰瓷者”,曾在深圳涉及10余宗劳动纠纷案件,多数是以消极怠工、主动找茬等方式诱导用人单位对其作出辞退处理,然后向用人单位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法院认为该员工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反映了一种社会现象,即个别劳动者专门利用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用工不规范的治理漏洞,有意制造劳动争议,俗称“劳动碰瓷”。这类行为浪费了宝贵的劳动维权资源,扰乱了和谐的劳动关系,侵害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这些“劳动碰瓷者”,我们应该予以责备和制裁,维护正常的劳动秩序和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