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 源:印象滨州综合邹平市人民法院

◆编辑:小印

校园安全无小事,近日,邹平法院受理一起发生于校园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2018年5月3日,原告靖某某在校园内被同学滕某某从背后推倒致门牙处受伤。五年多来,原告一直奔波于各大医院检查就诊,因原告年龄尚小,牙齿生长不稳定,无法彻底修复治疗,以致与学校及被告父母无法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遂原告诉至邹平法院。

通过庭前与原被告父母学校沟通以及庭审中双方的举证质证,承办法官判断该案以调解解决为宜。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到本案矛盾在于双方对未来损失的不确定以及责任比例的承担存在分歧,为了让原被告对后期损失作出预判,共同咨询了鉴定机构,对后续治疗费用作出预估。承办法官趁热打铁,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并进一步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原被告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一次性处理并当庭过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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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此类案件再次发生,承办法官以案为例对学校及双方父母进行了安全教育和法治宣传,学校表示将切实履行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职责,全力保障学生们的在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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