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舒城警方向袭警辱警行为“亮剑”坚决维护民警权益和执法权威

今年以来,舒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将其作为“爱警惠警暖警”工程之一,科学统筹,扎实推进,从强化领导、完善机制、推动实施等方面入手,逐渐将维权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运行管理轨道,对侵害民警正常执法权益的不法行为“零容忍、严打击”,切实为广大民警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环境,全力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总有那么一些人

无视法律

面对民警执法

不仅不予配合

还对民警、辅警施以暴力

最终

自食恶果

后悔晚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典型案例一

3月28日22时许,舒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G346国道与德上高速舒城西收费站附近处置一起交通事故时,发现涉案当事人徐某来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遂要求其配合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由于徐某来拒不配合,民警遂将其带至县人民医院进行血液检测,途中徐某来多次以侮辱性言语辱骂出警民警马某超,在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大厅,徐某来多次公然辱骂并用手拉扯马某超警服,同时用拳头击打和用脚踢踹马某超,随后被赶到的特巡警大队民警制止,将其传唤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醒酒,过程中徐某来再次用手抓伤辅警黄某庆脖子,撕扯黄某庆的警服。3月29日犯罪嫌疑人徐某来因涉嫌袭警罪被舒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10日经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徐某来执行逮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典型案例二

4月6日20时许,舒城县公安局南港派出所在南港镇公义村大渡槽路段设卡开展酒驾醉驾查处工作,姚某驾驶一辆沃尔沃牌越野车经过时,突然进行倒车,民警、辅警发现该情况后立即上前检查,姚某拒不配合民警检查掉转车头并加速逆向驰离,姚某在加速驾车逃离过程中将南港派出所辅警夏某右手小指碰伤。4月9日,姚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舒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典型案例三

5月1日14时许,在舒城县城关镇龙晴雅居旁某土菜馆,刘某醉酒后在此处闹事,后被赶来的舒城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出警人员控制并带至舒城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在城东派出所大厅内,刘某一边拨打手机一边肆意辱骂,城东派出所民警遂对刘某采取约束至酒醒措施并将刘某手机拿走,刘某为索要手机与城东派出所民警李某发生拉扯并将其右胳膊抓伤。后刘某发现特巡警大队辅警吴某在用执法取证仪对其拍摄,遂对吴某进行辱骂并用拳头击打吴某左上臂处,在约束至酒醒的过程中,刘某持续对现场民警、辅警进行辱骂。5月2日,刘某因涉嫌袭警罪被舒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典型案例四

5月18日22时许,在城关镇飞霞路与东门口交叉口,舒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辅警在此开展酒驾醉驾查处工作,沈某酒后驾驶轿车经过时不服从指挥和接受检查,驾车撞向拦截的辅警王某文、葛某树等人,后驾车逃离现场,过程中导致王某文左腿处受伤,葛某树右脚和左胳膊处受伤。5月19日,沈某因涉嫌袭警罪被舒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31日经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沈某执行逮捕。

今年以来,舒城县公安局共受理查处侵犯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案件10起,行政拘留5人,刑事拘留5人,取保候审1人,逮捕2人,依法果断严惩袭警、辱警等违法犯罪行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不容侵害和亵渎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

能够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

自觉尊重和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履职

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执法环境

请记住

对于挑战民警、辅警执法权威的

必严惩!!!

来源 :舒城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