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

6月6日

福清某职业技术学校

违规设置户外广告

被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石竹街道办事处三方约谈

并被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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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上午,市城管局石竹中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宏路高速路口两侧有违规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行为,2处大型户外广告设置面积均超10㎡。

根据《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款“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应当取得设置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以及《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灯光广告、公共广告栏必须征得市、县(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与第三十二条(十四)“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依法委托的单位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加倍罚款”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通过广告画面找到违规当事方,要求其自行拆除违规户外广告,罚款1000元,并约谈了该校相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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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约谈现场,违规广告当事人表示,此前不清楚设置大型户外广告需经过行政审批,以为仅是设置标语加强宣传。

执法人员向当事人详细讲解了户外广告审批流程,并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对户外广告设置的要求。意识到行为违规的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今后一定严格依据审批流程设置户外广告。

当天,违规当事方对这2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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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以上的户外广告必须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进行申请。”

住建局广告办负责人表示,户外广告对于提升城市品位和视觉形象,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期,市住建局将联合城管局等部门开展重点区域、重要节点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广告安全隐患,及时拆除违规户外广告,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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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 薛雅平 部分图由受访者提供

编辑 薛雅平

审核 张晨 谢雄

监制 吴凌 峰 方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