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枝繁叶茂的树木

却惨遭被人为大量“抹头”(去除树冠)

看到一棵棵的“秃头”树

被夺走的纳凉树荫

想想都令人气愤!

今年春季期间,德州武城县两小区——利城金岸、瀚林苑小区,因违反规定,擅自将小区内大量树木树冠去除,引起了当地有关部门的重视。

经执法部门现场调查,利城金岸小区内,截至被查时,已有61棵树木被“抹头”;而瀚林苑小区内9号、10号楼南侧树木,也被惨遭“抹头”。

根据相关规定,利城金岸小区物业——山东金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于佰利金湖湾二期)被罚款1.22万元;瀚林苑小区物业——武城县建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1.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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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树木被过度修剪,不但失去其绿化效果,进而破坏树木的生长。那么,物业公司为何违反规定,如此铤而走险呢?

有从事园林工作的人员告知,如此“抹头”,干脆直接,可大大节省树木的养护成本!

一般胸径 30 厘米的杨树“抹头”,用手锯或者电锯几分钟就干完,费用也就50元左右。而正常修剪需要用高枝车并把多余的树枝逐个截断,需要一二百元。由于“抹头”一次,可以保证在 3 年内不用再修剪,如果年年修剪 3 年需要四五百元。

从上述两小区被罚款来看,每棵树的违法成本为200元!系按最低处罚标准执行。

图为:武城利城金岸小区内部早前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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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武城利城金岸小区内部早前原貌
图为:武城瀚林苑小区早前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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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武城瀚林苑小区早前内部

《德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

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树木修剪技术标准进行树木修剪,不得去除树冠。

养护管理责任单位修剪树木需要技术指导的,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指导。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去除树冠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处每株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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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起,《德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已经正式实施。市民如有发现小区内树木被过度修剪,可保留证据,将线索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由当地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德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进行处罚。

如果从震慑角度讲,除了罚款外,还应从物业管理角度,建议对违规物业进行惩治,列入行业黑名单或者降低信用等级,严重的应该对责任人采取拘留等措施,严惩违规物业,减少违规修剪树木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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