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育部

编辑整理 :双一流高教

6月8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关于黑龙江东方学院举办者变更的公示》和《关于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变更办学地址的公示》:

拟核准黑龙江东方学院举办者由“孟新、尚鹤翔、刘式勤、周长源”变更为“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拟核准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办学地址由“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9号、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304号”变更为“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88号、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304号、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办濮湖大道368号”

具体如下:

黑龙江东方学院

黑龙江东方学院坐落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为民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应用型科技大学综合改革试点院校。

学校建于1992年,始称东方大学。1995年更名为黑龙江东方学院。2009年,学院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2011年,国务院学位办正式批准为“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20年被黑龙江省教育厅认定为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建设高校。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而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在重庆市合川区和铜梁区建有3个校区,占地831.6亩。

学院前身为2002年5月29日建立的民办二级学院“重庆师范学院海莱学院“。2003年4月18日,更名为“重庆师范大学海莱学院”,同年由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同时再次更名为“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2020年12月,教育部正式批复,同意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转设更名为重庆对外经贸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