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早晨7时许,泸县得胜派出所接到一位小朋友的报警电话,称发现一只“野猪”却不知道该如何处理,需要民警帮忙。
民警赶到现场才得知,原来是一名叫范雨轩的六年级学生在自家屋外的水池里救起了一只小动物。范雨轩的爸爸在外务工,当天凌晨5时,爸爸通过监控听到家里有猪叫般的声响,但仔细听又不太对劲,于是打电话回家,让家里人看看声音是从哪里传出来的。当时只有范雨轩在家,其奶奶已经出门下地干活了。
“我到处找,最后发现水池里竟漂着一只小动物,周围有村民知道后也赶来帮忙。”范雨轩说,当天起床后他找了没多久,就在自家屋外水池中发现水面上漂着一只身体鼓鼓的小动物,已经没有了动静。有个村民拿来一根竹竿,先把小动物赶到水池边,然后找来一根绳子,圈住小动物的后腿,将其提上岸来。
本着“想救它”的想法,范雨轩从家里拿来一块干毛巾,把小动物包裹住,然后抱回家中,帮它擦干毛皮上的水,又拿来吹风机帮它吹干,但小动物还是一动不动。因心里着急,范雨轩上网搜索这是哪种小动物,结果发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猪獾。随后,他又查了急救方法,帮小动物排出腹中的水。当民警赶到他家时,小动物已经能动了,并有了微弱的呼吸。
据得胜镇派出所副所长李刚介绍,派出所联系了相关专家,对比确认这只小动物确实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猪獾。待猪獾体征和活动力恢复正常后,6月3日傍晚,民警将其带到野外放生。
次日,得胜镇派出所民警特意将一封表扬信送到范雨轩所在的泸县梁才学校,对其行为表示肯定和赞扬。
同时,民警也提醒,猪獾虽小巧可爱,但野生动物性情凶猛,极具攻击性,一旦受到刺激可能会反击。如发现野生动物尽量选择报警。如果确需救助时要小心谨慎,防止被抓咬。如果被抓咬,须立即到医院处理。
在泸县,还有两位村民也“捡”到了野生动物猪獾。6月1日傍晚6时许,泸县福集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家中有一只野生动物,不知道是不是保护动物,需要民警到场处理。
民警赶到现场后得知,5月31日晚下大雨,两位村民路过田边一段土路时发现了一只小动物,因为雨下得太大,小动物全身湿透了一动不动,村民合力将其“捡”回家,猜测可能是野生动物洞穴垮塌而窜到了路边。因不确定小动物是否是野生动物,村民赶紧报了警。
民警赶到后,将照片发给有关专家,确认这只小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猪獾。经进一步查看,这只猪獾头大颈粗、耳小眼小,前后肢5指、爪发达、身体呈现黑白两色混杂,体长不超过20厘米,无明显受伤痕迹。随后,民警将猪獾带到山间,在当地群众的见证下放归野外。
猪獾:体型粗壮,吻鼻部裸露突出似猪拱嘴,四肢粗短,头大颈粗,耳小眼也小,尾短,其整个身体呈现黑白两色混杂,背毛黑褐色,胸、腹部两侧颜色同背色,中间为黑褐色。四肢色同腹色。尾毛长,白色。猪獾是杂食性动物,喜欢穴居,在夜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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