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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姜鑫 6月9日,众安科技与众安金融科技研究院对外发布《新保险合同准则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

在2026年全面实施新保险合同准则的背景下,《白皮书》认为,新准则的实施不仅是短期的财务报告准则转变,而是需要考虑进行业务流程整体变更、人才团队和组织架构升级、产品与服务创新和业务转型平衡。新保险合同准则将对财务业绩、运营流程和数据产生重大影响,需要综合方法和开放、可扩展的平台来管理当前和未来的需求。

2017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IFRS17),IFRS17将取代IFRS4这一阶段性的关于保险合同的财务报告准则,在2023年1月1日起的会计期间生效。国际上,IFRS17在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以及东南亚的多个国家得到了认可和实施。

中国财政部会计司自2018年开始启动中国保险合同准则的修订项目,并于2020年12月24日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由此,“中国版IFRS17”正式推出,中国保险公司后续将采用与国际趋同的会计计量方法。中国的部分保险公司已于2023年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其他保险公司将于2026年实施。

《白皮书》指出,新保险合同准则推动险企迎来四方面重大变化:

一是收入确认的重大变化,对于寿险公司而言,需要调整保险服务收入确认原则,利润表中保险部分和投资部分分开列示,并且部分寿险公司历史存量保单积累较少,存量保单产生的收入堆叠效应不明显,收入下降幅度会受到较大影响;

二是准备金评估的重大变化,利率波动对准备金评估和净资产的影响更为直接;

三是利润展示的重大变化,不再设置“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四是数据颗粒度的重大变化,新保险合同准则将从保单数据、精算数据、财务数据、列报披露数据四个方面严格要求数据信息。保单数据将增加数量和质量要求,精算数据需要输出合同组层面大量计算结果,财务数据需按照合同组记录并拆分到保单层面,披露数据可为新保险合同准则下公司财务状况评估打下基础。这意味着保险公司细化数据颗粒度的同时,也将进一步降低利润操纵的可能性,抑制行业恶行竞争,促进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白皮书》指出,新保险合同准则促使保险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从后端倒逼保险公司调整业务结构和产品策略。为有效实施新保险合同准则中关于保险合同负债计算、保险服务收入和服务费用确认等方面的规定,保险公司的财务部门、业务部门、精算部门等须紧密协作,加强精细化管理。同时,新保险合同准则将推动保险公司重新审视其负债端业务结构和产品策略,并基于不同的战略目标设计、研发新产品。此外,新准则将对企业报表的收入、利润和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强调收入确认期间和利润来源的清晰展示,增加披露内容和透明度。

《白皮书》认为,虽然离2026年最终实施仍有两到三年时间,但时间依然非常紧迫,保险公司应及早设立“一到两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间新旧会计准则并行运行。考虑到平行测试及过渡期数据要求,或因税收或监管需求,系统必须同时维护现有准则和新保险合同准则两个财务账套,为保证两者不相互冲突,且满足总账的要求,降低对两个账套的维护成本和人力成本,更高效地完成两个账套财务调节勾稽,就要求保险公司维护满足两套账务处理的数据需求及数据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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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鑫经济观察报记者

金融机构新闻部资深记者
关注证券、新三板、保险行业与上市公司相关领域。擅长深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