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某知名短视频博主在短视频平台称:山东省临沂市“奥亚达木业”碰瓷外地送货卡车,“奥亚达木业”自称道路被卡车轧毁,索要两万元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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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该博主称,某司机自山东聊城承运货物到山东临沂市“奥亚达木业”,到达目的地后,按要求将车辆停至卸货地点,卸货后,厂家称道路被货车轧坏,需要两万元赔偿,不然就不许货车离开。

该博主认为,货车是按要求停至指定卸货地点,道路被碾压损毁,不应该由货车来承担后果,并且,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道路损毁与该大货车具有因果关系。

笔者百度“奥亚达”,相关搜索引擎给出的结果指向为“临沂市兰山区澳亚达板材厂”,据企查查显示,临沂市兰山区奥亚达板材厂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小姜村,企业法人为“姜开森”,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板材、建筑模板;原木旋切(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皆为视频博主一面之词,笔者无法判断真实性,但是,视频的流传肯定对临沂市的城市人文形象与地方营商环境口碑产生影响,对“奥亚达板业”或是临沂市兰山区澳亚达板材厂的企业品牌形象也产生了不好影响。

笔者个人认为,“奥亚达板业”的财产权益与大货车的合法权益是平等的,如果出现纠纷,可以寻求政府部门帮助,可以调解、诉讼。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货车有过错,理应赔偿企业,大货车如果无过错,企业扣押大货车的行为则涉嫌侵权。

无论哪一方过错,都应该积极向相关部门求助,而不是粗暴的采取“我的地盘我做主”“死猪不拍开水烫”的方式。

大货车皆为营运性质,停驶一天就会产生一天的运营损失;企业采取粗暴的手段逼迫大货车就范,带来的后果是城市人文形象的损失与当地营商环境的不良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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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6日,临沂市委网信办刊文《临沂: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文章称,8月12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我市第五场“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举措、工作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

由此我们有理由相信,临沂市委市政府、临沂市委网信办、司法部门等对当地打造健康的营商环境工作是重视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对于事件,笔者个人认为事件涉及到临沂市的城市形象、网络舆情应对等工作,希望临沂市相关部门,尤其是“奥亚达板业”疑似所在地临沂市兰山区政府、临沂市兰山区委网信办、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区分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积极主动介入,还涉事双方以公平公道,尽快平息事件带来的不良影响。使临沂这个有名的“物流之都”“北方义乌”城市成为广大企业主、卡车业主干事创业的乐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