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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吃瓜不吐葡萄皮Pro(ID:cgbtptps)

今日の瓜

滴滴滴滴....吃瓜

昨天上海一位精神小伙翻出了爷爷之前丢失的遗物,1951年他爷爷在上海五角场找上海人民政府买了117亩土地,目前价值600多亿,想在群里找个厉害点的律师,赔偿下来可以和律师谈比例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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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海律师应该被这个聊天记录刷屏了,如果能打赢的话,律师费估计就是3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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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地主家的孙子能拿到600多亿吗?听听博主@逻格斯logics如何说的

我在检察院的时候,还真的办过类似的案子,可惜结果是很难被支持。

原因在历史课本书里,1951年的时候,新中国已经成立了,但仍然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实行生产资料私有制,所以才允许土地买卖,这个地契也是真的。

凑巧的是,1953年,我们国家开始了社会主义改造,1958年,开始对城市土地进行了国有化改造,1966年,开始城市土地全面国有化。

在之前办理的类似案件中,大部分案件,通过调取档案馆的资料,可以比较明确地梳理出案涉土地所有权流转的过程,在当时国有化的过程中,往往已经给予了相应的补偿,现在也就无法再主张了。

所以,现在最关键的,是去档案馆调取相关资料,把这块土地的历史梳理一遍,但是,不要抱有太大期望就是了,因为上海人做的文书,还是真的挺规范的。

再多说几句,有一些能补偿的情况,一般有几种:

第一,不属于地主,属于城市居民私有房屋,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被遗漏的,特别是阁楼之类不太规范的建筑。

第二,海外华侨,建国前在上海有住房,建国前已经出国,后来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没有在文件上签字,也没有领取补偿的。

第三,属于经营住房,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被公私合营给了某个企业,文件不太规范的。

至于其他的,哪怕你拿着民国的地契,最后大概率也没有用。

至于你问检察院不是办理刑事案件的吗?为什么会管民事案件?那是因为在检察院的刑事部门大家庭的小角落里,有一个弱弱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专业办理各类疑难杂案,并且几乎不被大家知道,而我以前就是考的那个部门。

600多亿还是别想了,把土地证作为历史遗物可以捐给博物馆展出,也许可以换一面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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