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对派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原副组长林命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按照有关程序实施“双开”。

NO1.人物背景

林命春,男,汉族,1978年3月出生,广东省饶平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2001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驻广东省人社厅纪检组监察室副主任、驻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纪检室副主任、驻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驻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NO2.被查原因

林命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林命春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NO3.违法事实

林命春任职纪委工作期间,是典型的“双面人”,他表面上伪装老实本分,按时上下班、主动参加组织分配的查案、办案工作,装成“勤奋工作,严守纪律”的好干部模样。而在背地里却偷偷摸摸向有关涉案单位、人员通风报信,“出卖”相关信息,以此谋取不正当利益。

在派驻省有关单位担任纪检领导期间,林命春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私下与他人合伙开办企业,并依仗自己在纪委工作的特殊身份,向有关单位、个人收取好处费、公关费等。另外,瞒着组织违规到社会上的有关公司兼职,领取薪酬补贴,严重损害纪委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林命春在成为纪委部门的领导后,插手干部提拔任用事宜,利用职务之便培养、扶持“自己人”上位,与他不相为谋的人得不到提拔,而自己的亲信则极力扶持,以便组织自己的势力范围,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严重违反政治纪律。

打铁还需自身硬,广东省纪委勇于揭露“灯下黑”的坏分子,清除纪检干部队伍的害群之马,表明纪委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是非常坚定的,广大人民群众必定拍手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