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洛宁公安组织开展“豫筑平安·清风护夏”专项行动!重拳打击突出违法犯罪,铁腕整治社会治安乱象,攻坚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全面净化社会面环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安全触手可及,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6月9日,洛宁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四中队,返还受害人被盗电动车2辆、手机2部、现金4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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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洛宁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四中队在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时,黄小玉副中队长独具慧眼、明察秋毫,带领队友连夜攻破一系列盗窃案。经依法查明:2023年3月份,张某某、雷某某合伙到马店镇以拉车门方式盗窃少量财物;4月底,又伙同张某到新都汇门前、信尧广场盗窃电动车2辆,随后将车牌拽掉扔入垃圾桶。

5月1日,张某某等人骑着盗窃的电动车到赵村镇玩,路上因车没电了,便将2辆电动车扔到路边沿下,赵村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并拉回派出所保存。后经巡特警大队民警多渠道排查,终于找到受害人。

6月9日,王某某再次见到自己心爱的电动车时,激动地说:“没想到电动车还能找到,洛宁公安巡特警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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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上午11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到第二街面警务工作站供述,其在洛宁县某超市门口,以借打手机的方式,盗窃他人手机2部,同时盗窃手机微信支付宝现金476元。民警在查清犯罪事实后,依法对陈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追回受害人被盗的2部手机和现金。

两名女士见到失而复得的手机,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连连向民警表示感谢。

洛宁公安将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 勤务随着季节变”,扎实开展“豫筑平安·清风护夏”专项行动!全力服务保障全县“夜市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来源:洛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