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从网上(中华古籍网、民国资料网、国学网、知识网、孔夫子旧书网、7788.com网等等)、各省自治区和各市及各县(区)图书馆、各省自治区和各市及各县(区)档案馆等查到了一九五三年绍兴县人民政府工业科函资料。资料非常珍贵,资料非常难找,为古董级资料,手写,行书字体非常漂亮。如图。

绍兴县人民政府工业科

寄来#590办公文,兹随函附上请查收。

关于办理情况兹报告如下:

1、黄昇和分园货款人民币二一六万元(当时币值一万元,相当于现在一元),经调查确系与文内所谈相符,但该事业生系在反革命犯周善昌经营时期,且余松林者系与陈德意有亲戚关系,在五一年十二月十二日接收该犯财产时,帐上并无与余松林有交易关系,并且陈德意在当时亦未谈起此事,因此,本厂接收帐上只有黄昇和分园帐款,兹已向陈德意询问后,看他向余松林交涉,如果交涉无效,本厂拟在陈德意工资内遂次扣除,待处理情况结果为荷,以后再告。

2、全记酒店之麻袋,兹已向东浦石潭乡钱聚丰酒坊接收,木橱一口,亦已接收。希照上述是荷。

此致

敬礼

1953.12.27

注:此函写在定额计算表的背面,有一九五三年度2,全年计划数等等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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