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时候,这个世界上发生的案件并不是黑白分明的,施害者也有自己的可怜之处,受害者也有自己的可恨之处。

2011年,河南许昌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一家四口灭门案件,而女主人的下体还被人用刀划伤,现场惨不忍睹。可是,当警察找到作案人员之后,行为人刘云安的表述却让大家对该案有了改观,原来刘云安才是受害人,他被骗财又骗色。

最终,刘云安在自己家门外听到自己的女人在屋里和其他男人翻云覆雨,还在讨论着如何骗自己的钱,他无法掩盖愤怒。他在门外的商店买了一把利器,进到屋子将女人和男人全部杀害,而旁边屋子的两个孩子也看到了这个场景,他也将两个孩子杀死。

就在他要离开的时候,他看到那个女人赤裸着身体,刘云安顿时感到恶心与气愤,他用手里的匕首捅向女人的下体。

到这里这个案子算是完结,警察带走刘云安的时候,他没有狡辩自己的罪行,而是如实供述,经过法院审判,他被判处了死刑。

从监狱出来,刘云安遇到了陈爱勤

刘云安在年轻的时候因为盗窃被关进了监狱,他从监狱出来的时候已经三十八岁了,由于在监狱里度过了青春年少的时光,他没有结婚生子,从监狱出来之后,他也非常自卑,没有打算恋爱结婚。

可是,他的家里只有这么一个儿子,还希望他能够传宗接代,所以总是让他去找人结婚,刘云安拗不过家里,开始接受相亲。

由于他的年纪和经历,没有年轻的女人愿意跟他过日子,给他介绍的对象大多是二婚或者丧偶的女性,刘云安也接受了这样的安排。

不久之后,陈爱勤进入了他的眼帘,这是他的朋友给他介绍的女人,在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刘云安就心动了。

陈爱勤虽然是二婚,但是她长相漂亮,身材姣好,完全不像是有三个孩子的女人,刘云安没结过婚,自然对女人的外表十分在意。

一来二去,两人的关系慢慢变近,刘云安不在意陈爱勤有三个孩子,因为以他的条件,能够娶到的女人大多都是拖家带口的。

而陈爱勤也不介意刘云安的过去,因为她自身的条件也不好,再加上刘云安对她和孩子都很好,且刘云安身上还有一些钱。

两人就这样选择在一起,由于陈爱勤的三个孩子需要上学,刘云安就跟随陈爱勤一起生活,他们在陈爱勤的老家河南居住。

平时,刘云安工作赚钱,陈爱勤在家里照顾孩子和做饭,日子过得还比较平稳,但时间长了,刘云安开始认识到陈爱勤的懒惰和不负责任。

尽管陈爱勤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但是她对孩子们并不上心,平时对于孩子的陪伴还没有刘云安多,而她就在家里躺着或者去打麻将。

他们的家庭几乎都依靠刘云安运转,日子过得可以说是捉襟见肘,但是陈爱勤从来没想过自己也去找一份工作,赚钱养家。

但尽管认识到陈爱勤的懒惰,刘云安还是坚持与她在一起,他认为两个人能走到一起不容易,即使自己多付出一点也没关系。

两人继续生活,刘云安才意识到自己被欺骗了

随着两人越过越久,刘云安才逐渐意识到陈爱勤这个女人的狡猾奸诈,她说自己与丈夫离婚了,但其实她的婚姻状态并没有结束。

她的丈夫出门打工没有回来,两人其实一直未离婚,除此之外,陈爱勤在遇见刘云安之间就和一个男人冯宪伟搞在一起。即使在她与刘云安确定关系之后,她还与冯宪伟保持着联系,冯宪伟还会到家里来找她,两人就肆无忌惮地花着刘云安的钱。

在刘云安撞破两人之后,他们并没有一点愧疚和歉意,反而理直气壮地认为自己并没有错,刘云安一气之下回了老家。然而,一个月之后,陈爱勤给刘云安打电话声称自己怀孕了,让他带着钱过来看望自己,刘云安一听自己有孩子了,十分高兴。

他立刻给陈爱勤打去了一笔钱,然后动身前往河南,然而当他到陈爱勤家里的时候,陈爱勤却说自己没有钱养活那么多孩子,就将孩子拿掉了,而她是否真的怀孕了,刘云安也无从确认。

但他已经来到了陈爱勤的家里,他还是决定摒弃前嫌,继续和陈爱勤在一起,也没有提出让她将自己打的钱还回来的事,还用自己的钱给陈爱勤和孩子们盖了一间新房子,他是真的想要好好生活。

但事情的发展总是不尽人意,一段时间之后,刘云安回家的时候撞见陈爱勤和冯宪伟在新房子里发生关系,而他们那时正在讨论如何让刘云安拿出更多的钱来养活他们,这直接激怒了刘云安。

正是如此,刘云安才将他们两个杀害,然后将看见这个场景的两个孩子杀害,出于对陈爱勤的愤恨,他划破了陈爱勤的下体。

可以说,刘云安的行为确实是有自己的原因,但是私自剥夺四个人的生命权是无法获得法律谅解的,他因此被判了死刑。

法律分析:刘云安情有可原,为何被判了死刑?

这个案件错综复杂,里面涉及了很多关系,牵涉的法律也很多,但是其中涉及的《刑法》规定只有一个,即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刘云安在撞破两人的奸情之后,失去理智,杀害了两人,还将两个无辜的孩子也杀死,这完全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且情节严重。

根据这个罪名的量刑,触犯故意杀人罪的犯人要在死刑、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范围内量刑,刘云安为何被判处了死刑呢?

一般来讲,一个罪名的量刑要根据两方面的情况来确定,一方面是行为人的行为情节,其中包括情节的严重程度、后果的影响程度、行为人的主观态度等等,另一方面就是行为人是否有减刑情节。

根据这两方面,法院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最终量刑,根据第一个方面,刘云安的行为情节属于十分严重。

首先,他的手段残忍,杀害了四个人,还破坏了陈爱勤的尸体,其次,刘云安虽然有自己的原因,但主观恶性依旧很大,因为他将两个无辜的孩子杀害,这是他为了报复所做的行为,是不值得原谅的。

最后,刘云安的案子牵涉四条人命影响巨大,综合来看,他的行为已经超过了一般故意杀人的行为,所以他基本量刑就应该是死刑。

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刘云安也没有任何减刑情节,比如自首、立功、未到法定年龄等等,所以他只能接受自己的基本量刑。

以上就是刘云安被判处死刑的原因,任何人因为任何原因做了违法犯罪的事都要接受处罚,尽管情有可原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对于刘云安来说,他一开始确实是一名受害者,但是他没有用正确的方法维护自己的权利,选择了一条不归路,他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刘云安和陈爱琴在一起之后,并没有领证结婚,所以他们的关系不受婚姻法律的保护,只能参考婚姻法律和合伙法律来处理。

他选择与陈爱勤在一起,并且愿意自己多做一点事,这是他的个人选择,他没有权利要求陈爱勤对此有所弥补,法律也不保护这种行为。

之后,他发现陈爱勤脚踩两只船,但其实在恋爱过程中发现一方出轨也不受法律保护,因为法律对于恋爱是没有限制的。

我们的法律不是对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加以限制,否则法律就会变成没有疆界的冗杂规定,法律只对一些事情加以限制。

如果刘云安和陈爱勤领了证,那么陈爱勤此时出轨就会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刘云安可以要求离婚,还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之后,刘云安回到自己家中,这段关系已经结束,但由于陈爱勤的欺骗,刘云安给她打了钱,还回到她身边,给她和孩子盖了新房子,这时陈爱勤就涉及了违法,刘云安可以用法律的途径保护自己。

首先,他可以要求陈爱勤将钱还给自己,因为她并没有按照两人的合意生下这个孩子。

其次,他也可以要求分割新房子,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

利用法律手段至少不会被骗钱又骗“色”,但是刘云安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直接将房中的四人全部杀害。

他的行为既让自己陷入深渊,还让两个无辜的孩子死于非命,如果他能够利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那么这个骇人听闻的案件就不会发生,这个案件直接告诉大家,做事不能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