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和《贵州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强化取用水信用监管,加快“诚信贵州”建设,促进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2023年6月7日下午,省水利厅组织召开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贵州省取用水信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和《贵州省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专家论证会。会议邀请了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有关专家及厅节水处、法规处、农水处的相关代表进行论证讨论,省水科院作为文件起草单位参加会议并作出汇报。会议由厅水资源管理处主持。

根据会议安排,主持人依次向与会人员分别介绍了《方案》和《办法》的项目背景和总体情况,指出两个规范性文件在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团队、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了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论证等程序,不管是内容还是篇章结构,都有可圈可点的地方,希望通过专家论证会,进一步完善两个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对文件中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充分论证。

随后省水科院防灾与节水研究所、水资源保护与促进所项目负责人分别对《方案》和《办法》进行汇报,就工作开展的必要性、起草过程、主要内容以及贵州省的实际应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作了简要说明。

与会专家对文件中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充分交流及论证,并各自发表了意见及建议,经讨论,专家组认为两个文件制定流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的要求,条文表述规范,框架结构合理,内容完整,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方案》对简化行政许可程序,推动取水许可申请审批便利化,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办法》能有效推动取用水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取用水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助力水利高质量发展。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本次评估论证。

最后,主持人发表总结讲话,指出咨询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非常具有建设性,起草单位要认真研究,充分吸纳与会专家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两个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确保内容合法、体例结构严谨、文字表述精准,切实发挥规范性文件对行政事项的指导作用。(贵州省水利厅官网 朱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