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黄综法罚字[2022]第202204951号:世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分公司在世茂诺沙湾小区A区配套物业用房于2021年1月1日出租给青岛碧海恩泽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当做社区医院进行使用,签订租赁合同三年,于2023年1月1日到期,根据向自然资源局调取的世贸诺沙湾A地块总平面图中A区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显示物业服务建筑面积194.13平方米。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世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分公司警告,罚款7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