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大歌是流传在中国侗族地区的一种古老的民间歌唱艺术,由原始宗教歌、宗教仪式歌、歌舞音乐、民歌等四部分组成。其历史悠久,最早的唱词见于《诗经》。“侗族大歌”被称为“天籁之音”,它是一种以歌抒情的艺术形式,是侗乡最具民族特色和最高艺术水准的民歌艺术。

2006年5月20日,侗族大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6月7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侗族大歌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被视为世界歌谣艺术的珍品。

一、起源

侗族大歌起源于古代的侗民族,据《贵州通志》记载:“黎平、从江、榕江一带,自古无文字,语言以侗话为主,其语言与古越人接近”。这说明古代侗族先民在长期的生产劳动中创造了本民族的语言。侗族先民主要从事农业生产,他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间歌舞,其中包括侗族大歌。

据史料记载,侗族大歌发源于古代侗家的宗教仪式歌舞活动中。“侗人称神为‘司’,人与神接触时要举行‘侗祭’。祭司通过唱神歌、跳神舞等方式,向神灵进行祭祀活动”。“侗祭”活动是侗族先民举行最多、最重要的宗教仪式活动,是他们祭祀祖先和神灵、祈求丰收的一种礼俗活动。

二、发展

侗族大歌是侗族人民智慧的结晶,它是一种充满激情的艺术,在演唱中表现出他们的思想和情感,唱出了他们对生活、对大自然的热爱。

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侗族大歌也被逐渐遗忘。但侗族大歌不能消失,因为它是侗族人民传统文化的象征。通过对侗族大歌的保护与传承,可以使侗乡人民更好地了解自己民族的文化和历史。

近年来,在贵州黎平、从江、榕江等侗族地区都开展了保护和传承侗族大歌的活动,当地政府也通过举办比赛等方式来促进其发展。

在中国许多地区都有侗族大歌的踪迹,但在侗乡,最有代表性的是贵州黎平、从江和榕江三县,被誉为“侗族大歌之乡”。

三、种类

侗族大歌有好几种分类方法,因地区和演唱形式的不同,关于侗族大歌的分类也各有不同。一般按其风格、旋律、内容、演唱方式分为四类:即“嘎老”(一般大歌)、“嘎所”(声音大歌)、“嘎吉”(叙事大歌)、“嘎想”(礼俗大歌或伦理大歌)。此外,还可按性别和年龄分为女声大歌、男声大歌和童声大歌等。大歌的演唱可以是男女歌队对唱,也可以是单方歌队表演。

它的曲调优美动听,唱词质朴清新,既有叙事性又有抒情性。它既是侗族人民在长期生产劳动中创造的一种原生态音乐艺术形式,又是研究侗族历史和文化的重要资料。

四、传承

侗族大歌在传承方面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它是一种原生态的艺术形式,受地域、民族的影响较大。如果没有人为的干预,侗族大歌很难得到很好的发展和传承。侗族大歌的演唱和演奏对演唱者有着很高的要求,为了确保其演唱水平,一般都是由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来担任。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侗族大歌面临着消亡。

从2008年6月起,侗族大歌先后参加了央视《魅力中国城》和《魅力中国节》以及多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大型活动,引起了海内外专家和观众对侗族大歌的关注。

五、文化价值

侗族大歌作为侗族的文化结晶,它有着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大歌的艺术形式上看,它保留着侗族古老的生活习俗、礼仪习俗和宗教信仰;从大歌的内容上看,它是侗族历史文化和人文精神的浓缩;从大歌的演唱形式上看,它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因此,它是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中不可多得的瑰宝。

侗族大歌以其独特的民族特色,以其博大的艺术魅力,在中国民间音乐艺术宝库中占有重要地位。她是我国人民智慧和劳动成果的结晶,是我们宝贵的民族文化财富。她将永远散发着迷人而神秘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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