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2023届毕业生们:

祝贺你们即将顺利完成大学学业!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实施科教兴国、加速人才培养的一项重大举措,相信也给你的大学生活解除了后顾之忧,助你顺利完成学业。

受助思源、一诺千金。诚信乃为人之本、处世之道,更是一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作为深受祖国、社会、学校关爱的商学院学子,在即将离开校园走上社会的时刻,更应恪守诚信之德,更应常怀感恩之心。为此,商学院向2023届生源地助学贷款全体毕业生发出以下倡议:

一、诚信还款,恪守信用。

同学们要自觉按照助学贷款合同约定,按时还款付息,坚决杜绝拖欠助学贷款本息、逃避还款等不良现象;要加强自己的个人征信管理,积极维护自己的信誉,建立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以诚待人,以信处事,做好诚信表率。

二、遵守合约、知行并进。

同学们应自觉接受学校和经办银行的监督,在未还清助学贷款之前,主动地和学校、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联系,及时告知最新的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积极还款,促进助学贷款政策更好地惠及他人,得到良性循环。

三、勤学苦练,自强自立。

同学们要充分运用自己的学识和才干,在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勤恳努力,不负自己,做出成绩,以实际行动回报国家和社会。

01

免息政策

1.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2.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3.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

02

还款时间

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自付利息。每年12月20日为正常还款日。宽限期(5年)内只需付息。宽限期结束后次年12月20日,除付息外开始等额还本,贷款期限最后一年9月20日前要求全部还清。若境况丰裕,以后也可以提前还本,但利息截止还本下个月10日。

03

还款方式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定支付宝账户内“充值”还款;

2.电脑登陆支付宝网页,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

3.手机登陆支付宝,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或小程序上,使用“在线还款”功能还款;

4.手机登录云闪付,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上还款;

5.前往就近县资助中心使用POS机刷借记卡或“扫码”还款。

04

逾期后果

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3.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信用贷款,按时还款,如期履约,是每一名贷款学生的义务,是对自身贷款信用和声誉的珍惜与维护,也是对国家和学校的回报。

希望同学们以感恩之心、诚信之举,回馈母校、回报社会,用正确的方式为自己的未来助力,用实际行动诠释属于自己的诚信人生。

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

文案:商学院

排版:高佳甜

责任编辑:韩可

审核:柴丹 郝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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