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媒体报道一个男子在洗浴中心睡着被猥亵,结果赔偿1200元了事。

湖南某男士在汤田温泉休息时,凌晨被陌生男子猥亵醒来后没有力气,第二天才联系调监控,发现男子被猥亵了。报警后,协调后赔偿1200元,这位被猥亵的徐先生担心对方有艾滋病。洗浴中心认为,双方已经调解,也帮忙报警,来往客人较多,不能保证每位客人都是正常的。

看了这段消息,网友们的评论不一样。

有人认为这位受害人徐先生为什么会在这样的地方过夜,本身人品被质疑,其实这种地方居然能够营业,说明就有消费,有经营许可证,就是合法场所,为什么不能去这种地方消费?所以网友们的评论也是以偏概全,按照他们的说法是这位受害人不应该报警,更应该悄悄的走人。

还有一点徐先生可能也不想让这位猥亵者坐牢,所以接受和解,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位徐先生是被QJ了,无非对方是男性,而不是女性,所以男性被猥亵同样应该追究施暴者罪行。

洗浴中心的解释也是很荒谬,发生这样的事,不可能与他们没有关系,因为他们管理混乱,所以才有人在夜间发生犯罪行为,再说他可能使用了一定的手段得逞,这应该就是犯罪,结果变成民事纠纷,赔偿就了事,如果这位施暴者是艾滋病患者,他也有可能蓄意传播病毒的可能,这也是犯罪行为。

这位徐先生为什么不起诉立案,他可能也认为自己是男性,不像女性被猥亵影响巨大,还有没有确凿的证据,其实男女平等,身心都受到伤害,这会留下阴影。

有网友认为男子被猥亵和被家暴是一个性质,很多人反而带有偏见,质疑男人为什么不反抗,是不是男人?这纯属于二次伤害,像上面这位徐先生,完全有可能被迷昏而得逞,这怎么反抗?

看看这些评论,能够理性客观的人很少,很多都是看热闹,说话难听,好像这位徐先生是自找的。因为你去了那些地方,就不是好人,被猥亵也是自找的,事情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站着说话不腰痛。

一个公众消费场所,发生被猥亵就认为是乌合之众,这真的是说不过去,就像你去买菜被卖菜的人打了,难道说谁叫你喜欢吃菜呢?

还是有思维正常的人,无论男人还是女人被猥亵的感受都很恶心,接受赔偿也是无奈之举,一方面男性碰到这种事维权困难,一方面社会舆论不会给予同情,担心闹大丢人也是可以理解。的确这也不是什么好事,再说监控只看到男子探头进去,具体发生什么事也看不清,取证难也是关键,所以无法起诉这位猥亵者,如果这位徐先生被感染了艾滋病,那么他绝对会为此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权。女性被性骚扰都很难取证,更别说这位徐先生,所以证据才是核心。希望这位徐先生还是少去这种地方,避免被某些不法分子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