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地铁男子被怀疑鞋面装摄像头偷拍女性裙底”事件,大家的观点我都看了,现在说说我的观点,或许会让你耳目一新!

首先男子被怀疑鞋面装监控的时候,一定要保持镇定,不要轻易按照他人的要求,做出一些动作。在本次事件中,这名男子被怀疑鞋面装监控,为了自证清白,在两位女士和地铁工作人员的要求下,不仅脱了鞋,还脱了袜子接受三人的检查。在这个环节上,我认为两位女士和地铁工作人员已经违法了,他们没权利在公共场合做这样的事情,因为这样的操作只有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完全,任何人都没有这个权力。所如果后续这个事情不能完满解决,我支持该男子向法院起诉,追究这三位人员的责任!

我们知道,最近发生了不止一例这样的事件,表面上是社会上的偷拍事件频繁发生,让女性变得越来越敏感。其实深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还是我们在这方面的法规不够健全。比如说这次的“地铁男子被怀疑鞋面装监控偷拍女性裙底”事件,为什么两位女性和地铁工作人员,能做出控制男子后,要求男子大庭广众之下脱鞋脱袜接受检查的举动?因为这三人已经预见到,就算检查后发现只是误会,自己也不会付出任何代价。

而这三人之所以能预见到自己不会付出任何代价的原因,是由平常对这方面的法规认知造成的。如果关于此类事件,我们的法规有明确规定,在公共场合强迫他人做出有损他人尊严,或者侮辱他人的举动,除了要对尊严受损人、被侮辱人道歉以外,还要承担经济赔偿。我们再来看看,这样的事情还会不会发生?

要对此类事件明确经济赔偿,首先要区分两个结果,然后区别做出判赔条款。咱们就以本次“男子被怀疑鞋面装监控偷拍女性裙底”事件为例,当两位女性和地铁工作人员决定要求男子脱鞋脱袜接受检查的时候,他们会面临两种结果:一是男子鞋面确实装了摄像头,二是男子鞋面并没有装摄像头。

这个时候我们再来明确经济赔偿的问题,按照我个人的观点,我建议在这个事件中,如果三人对男子检查的结果是,男子的鞋子并没有安装摄像头,那这三人必须要对男子做出经济赔偿。赔偿的额度,我建议是每人赔偿男子1000元,总共3000元在三天内必须到位。当然了,检查的结果是男子的鞋子确实装了摄像头,那三人就不用对男子做任何经济赔偿,只要将男子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就可以了。

说到这里,可能网友说我把事情扯远了,扯大了,不利于事情的解决。但是我想说的是,关于个人尊严的是事情,真的是可大可小。就目前看来,这个事情在这名男子眼里,可是一件大事,他感觉被要求当众脱鞋、脱袜接受检查,自己的自尊已经受到了伤害。我说句不好听的话,那些觉得这个事情不算事情的网友,只能说明这个事情没有发生在你身上,所以你不知道该男子当时的困窘。

说起来不怕大家笑话,如果当时我是这名男子,估计我的态度就是打死我,我也不脱鞋、脱袜!为什么呢?因为我有脚臭的毛病啊,一旦把鞋子脱了,估计要熏倒一大片。我相信不只是我,还有不少朋友天生就有脚臭的毛病,当你作为这个事的当事人,被要求当众脱鞋、脱袜的时候,你一定会感觉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这种伤害一旦不能及时得到释放,恼羞成怒后所带来的后果,是不可预期的!

所以我特别理解男子现在的愤怒!目前,因为事后两位涉事的女性没有跟男子做出诚恳的道歉,男子已经明确表态,会走法律途径,坚决维护自身的权益。在这里我想说的是,不单单是涉事的两位女性,地铁的工作人员,也应该向该男子道歉。首先这三人没有权利要求男子脱鞋、脱袜,其次,根据男子的控诉,当时地铁工作人员来了以后,先是控制了他,才进行后面的检查的。我不知道男子嘴中所谓的“控制”是一个怎么样的举动,但是我认为这三人已经涉嫌违法。

但是根据男子透露,他就要对涉事的两位女性进行起诉的问题,咨询了相关的律师,律师给他的答复是这样的:最大的主张也只能是他们公开赔礼道歉,且我不能录视频,且聘请律师的费用必须我自己出,因为没有对我造成“实质性伤害”。

既然是律师给出的专业建议,那一定是参照了当下现行的法规。一句“没有造成实质性伤害”,我认为不仅让该男子的心凉了半截,我自己的心也凉了。我严重怀疑我们目前所定义的这个实质性伤害,是不是出现了偏差?必须要实打实的拳脚相加才算伤害,心理上受到的伤害,不算是实质性伤害吗?

另外关于赔礼道歉的问题,我们当下社会的认知也存在偏差。按照我个人的理解,赔礼道歉应该是除了向受到伤害人的人表示歉意外,还要给予物质上的补偿,这才是“赔礼道歉”应该有的样子。但是我们在生活实践中,在履行赔礼道歉的时候,就是单纯地向对方表示歉意,并没有任何物质上的补偿。明明是让人家受到了伤害,有了损失,却没有做出赔偿,这不是耍流氓吗?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此类受害人没有得到相应的赔偿,根源在哪里?不正是相关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吗?这个时候的施害人,是完全懂法的,是要讲法律的,是要按法律规定处理事情的。所以结果就: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我就不用赔偿!

而作为受到伤害的一方,也因为没有法律依据,心里有憋屈,想得到帮助也不敢提出来。有些实在觉得委屈提出来了,也得到物质上的补偿了,但是同时也担上了敲诈勒索的巨大风险。另外我们这个社会,还有一个特别奇怪的现象,这个现象就是不轻易去提钱,因为提钱伤感情?因为提钱的人容易被骂成见钱眼开?

都现实一点吧,别装了,当下90%以上的人最缺的就是钱,我们不提钱,提什么?最后乐意看到我们在这方面的法规能作出调整和完善,能让本次地铁事件中的男子,依法得到金钱上的赔偿,这才是扎扎实实解决问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