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乌兰察布市城镇非私营单位
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0232元

2022年乌兰察布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0232元,与2021年的80383元相比,增加9849元,名义增长[1]12.3%,增速比2021年加快11.1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22年乌兰察布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10.3%。其中,在岗职工(包括劳务派遣,下同)年平均工资93207元,与2021年的82646元相比,增加10561元,名义增长12.8%,增速比2021年提高11.2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22年乌兰察布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10.8%。

分行业门类看,城镇非私营单位统计的19个行业门类中,有6个行业年平均工资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8201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26379元,金融业是108942元。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0975元, 住宿和餐饮业43043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0555元。

注:[1]文中以下增长,除特别指出外,均为名义增长。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以及房费、水电费等个人应缴纳部分。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商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2022年乌兰察布市城镇私营单位
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8578元

2022年乌兰察布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8578元,与2021年的47953元相比,增加625元,比上年名义增长 [1] 1.3%,增速比2021年上涨2.7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22年乌兰察布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下降0.5%。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9396元,金融业69300 元,采矿业67350元。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8886元、住宿和餐饮业32363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3350元 。

注:[1]文中以下增长,除特别指出外,均为名义增长。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 来源 | 乌兰察布统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