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曾发生过一起入室抢劫强奸案件,然而与其他的案件不同的是,这一起事件中的女性当事人竟然是主动献身,只为保命。

这起案件发生在2020年9月4日下午,刘某本来在吃完饭之后收拾好家里,在家午睡,但是由于天气炎热,睡得并没有很安稳。在迷迷糊糊的时候她好像听到家里有奇怪的动静,窸窸窣窣的像是在翻找什么东西的声音。

但是她并没有在家养小动物,家门也关好了,不应该有什么东西进来。按理说家里只有她自己,没有其他的活物,这声音又是从哪里传出的?难不成是附近的同事来找她或者是小鸟从窗户飞进屋子里了。

出于好奇,刘某穿上鞋走进了客厅,然而客厅什么也没有,这就让她更纳闷了。有可能是自己听错了吧,刘某自己安慰自己,便准备回卧室睡觉。

然而她刚上床准备再睡一会儿,结果突然感觉不太对,一睁眼就对上了一双泛着寒光的眼睛,就一转头的时间,一把尖刀就抵住了她的脖子,这时候她才意识到,自己遇到入室抢劫的了。

一股寒意瞬间席卷了刘某的全身,她也没想到自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人为什么会遇到这种事情,而且这还是大白天,抢劫犯都这么大胆吗?

刘某害怕极了,她生怕自己像以往在电视里看到得那些入室抢劫的案例一样,被抢劫犯杀人灭口,刘某越想越害怕,再想到自己家里还有年老的母亲和年幼的孩子需要照料,怎么能就这样死去呢。于是刘某就一直恳求闯进室内的李某不要杀她。

然而李某并没有打算对刘某动手,他只是想要偷点钱用用。他拿刀威胁刘某也只是因为担心刘某的尖叫可能会引来附近的邻居使得他的罪行暴露出去,希望借此闭上刘某的嘴。

然而害怕至极的刘某却并不知道李某的想法,为了能够安抚李某,让自己免遭灭口,刘某做出了一个选择,她主动对李某说,“大哥,有什么事好好说,别杀我,只要你不杀我,做什么事都可以,哪怕是糟蹋我也配合。”

刘某说完这句话之后,李某的神色稍少有些动容了,他对刘某说的事情有点动心了。不过李某也没想到这个女人会这么害怕,不过他觉得这屋里确实没什么值钱的东西,面对这么主动的女人,也不能错过这么好的机会。

于是为了活命,刘某就任由李某对自己实施了侵犯行为,完事后,李某看到了挂在刘某卧室衣架上的包包,拿出了其中的现金和银行卡,并问出了刘某的密码后就离开了。

在李某走后过了一会儿,刘某才拿起手机报了警。她在电话中描述自己在家遭遇了一名陌生男子的入室抢劫,她为了在抢劫犯的手中活下来,主动让抢劫犯强奸了自己。

对于这样的电话,警方也是十分不解,抢劫犯可以理解,但是为什么报案人要主动让男的强奸自己呢?但是在接到报警电话后,警察立刻赶往了现场进行调查。

很快,警方就在刘某家里提取到了犯罪嫌疑人的指纹,通过数据对比和小区监控,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锁定在了李某身上。在第二天早晨将李某逮捕之后,他承认了自己入室抢劫的犯罪事实,但对于强奸一事,他却拒不承认。

警方又只好把刘某叫来警察局,从受害人刘某那里了解了事情的大致经过。然而李某还是对此极为不乐意,还是说,是刘某主动勾引他的,凭什么算他强奸。甚至犯罪嫌疑人李某就连自己为什么会被抓起来都是一无所知。

见此,警察只好问他,你为什么会走上入室抢劫这条路?问到入室抢劫,李某就不再抗拒了,甚至极为坦然的解释,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沾上了赌博的恶习,还赔进去了许多钱,为了还清他欠的赌债,无奈之下只能借高利贷,然而高利贷利滚利只会让他欠的债更多,他一时间走投无路,也拿不出钱,就只好入室抢劫。

警察在调查后发现,李某一直都是一个无业游民,整日游手好闲,不干正事。他从小就十分羡慕社会上的小混混,认为那些人看上去十分威风,还不用在学校里痛苦的学习。

于是他也在之后加入了小混混的团体中,经常在学校里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他的父母也没少被叫去学校解决问题。但是他的父母也没什么文化,只是觉得棍棒底下出孝子,于是李某每次惹事回家都会遭到一顿毒打。

这样的教育方式激起了李某的逆反心理,久而久之,李某的父母也不再管他,之后初中都没上完就辍学了,和社会上的小混混在一起睡网吧,去酒吧玩乐。他的花销大多都是靠勒索学生收保护费得来的,这种方式让他体会到了不劳而获的乐趣。

等到警察问到他,为什么抢劫完还要强奸刘某呢?然而李某似乎对强奸这件事一无所知,警方只好告诉他,在他抢劫完之后,受害人就报警称自己遭到了你的入室抢劫和强奸。

对于自己的行迹,李某拒不承认。甚至得知了自己是因为强奸被抓起来的,李某还极为生气。被带到警察局的李某对着警察大声辩驳:“抢劫我承认,但强奸是怎么回事,明明是她自愿的,你们凭什么说我强奸。”

警方见李某仍然不死心,不承认自己的罪状,于是就拿来了刘某录下的口供。但是看完刘某的口供之后,李某则是更加生气,甚至跟警察说:“这都是什么胡编乱造,都是扯淡,事实根本不是这样的。”

这时一头雾水的就是警察们了,他们也不知道刘某是不是有所隐瞒,为了得知事情的具体真相,警方只能听取李某的供词。

按照李某所说,他在当天下午偷溜进了刘某所在的居民楼中,并且他还带着一根铁丝,还用铁丝撬了许多家的房门都没有撬开,心里还抱着侥幸心理的他想着再撬最后一家,撬开了就进去,撬不开就找个工作慢慢还。

没想到的是,在他撬刘某的门锁时,刚把铁丝伸进锁芯里面,锁芯就很轻松的被撬开了,这样的场景也让他有点懵,他甚至还觉得是老天爷也想让他做成这一单。

之后李某就摸进了刘某的家里,蹑手蹑脚的对刘某的家里进行了搜剿。由于当时正是下午时分,并且李某也早就来这里踩过点,知道家里没有人,不然他也万万不会选择在白天动手。

就在李某偷偷摸摸搜剿财务的过程中时,突然发现卧室的门响了,这让他有些惊讶,这家的主人今天竟然在家,为了避免被刘某发现,于是她就躲在了门后。好在刘某出来也只是环视了一圈就又回屋里了,不然他也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

当时李某心里还想,还好这家的主人是个女性,要是个男的,他岂不是要折在这里了,这时的李某也松了口气,至少没有很紧张了,自己不用担心交代在这里了。

于是李某就趁刘某转身的时候,从门后冲出,把刀抵在了刘某的脖子上。李某说自己当时本来只是想搜缴一点值钱的东西就走人的,但是刘某竟然主动开口投入了自己的怀抱,李某想着反正她都主动了,自己一个男的不要白不要,于是李某就对刘某进行了不可描述的行为。

李某说自己做完之后拿了点东西就离开了,刘某也没有反抗,她明明是自愿的怎么能说自己是强奸呢?

然而我国的刑法却对此有所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即便这起案件之中的刘某属于自愿行为,但是前提是她认为李某要杀害自己,她是为了活命才会选择这样的举动,并非是心甘情愿的,因此李某依旧构成了强奸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终李某构成了强奸罪和抢劫罪,双罪并罚,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00元。

这起案件之中的李某没有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形成了错误的价值观,并且还没有法律观念,因此才让他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可见父母和学校在一个人成长过程之中的作用。

同时独居女性也更加应该注意保护自己的安全,选择安保系统完备的小区,如果实在因为经济条件不允许住了旧小区,也要更换门锁,安装防盗门窗,注意安全。也要注意不要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还要准备一些防身工具,不要轻易相信任何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