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扬州天融新材料有限公司受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仪征经济开发区盐都花苑B地块(新城镇蒲新村先锋组)项目被拆除建筑物的拆除残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人投标。

2、拆除范围:本项目需拆除建筑物总建筑面积合计为 18057.53m²(其中楼房建筑面积合计为 8977.49m²,平房建筑面积合计为9080.04m²),具体以评估汇总面积为准。

3、拆除缴纳费用:不低于18元/㎡。

4、拆除时间:根据招标人要求下达拆除通知单的拆除期限完成。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3)拟投入降尘设备要求:投入合格的降尘设备,至少设1台;

(4)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未因中标或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而处于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制期内的。

6.请申请人于 2023年06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扬州天融新材料有限公司(仪征市经济开发区科研二路88号)报名,同时报送资格预审材料进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资料费300元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7.报送资格预审材料时投标人应准备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格式可参考《资格审查材料附件》(复印件按此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核查)各2份:(1)经办人本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7)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3月~2023年5月(近3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8)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表;(9)保证金缴纳凭证。

8、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 叁仟 元,要求在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名称:扬州天融新材料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十二圩支行;账号: 3210810151010000073414 。投标人必须从其企业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9、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06月14日至2023年06月19日。

10、招标人地址: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

联系人:周浩宇

电话:18796606633

11、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仪征市经济开发区科研二路88号

联系人:戴主任

电话:15262249367

2023年 06 月14日

扬州天融新材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