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云投诉|清扫落叶被企业主怀疑偷摘枇杷,四川自贡环卫女工左眼眶被打骨折》后续

封面新闻记者 陈章采

6月6日,封面新闻报道了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区汇东物业公司环卫女工马从先在清扫企业围墙外道路时,被怀疑偷摘企业围墙内枇杷树上的果子,与企业负责人发生争执。马从先被打伤。在经过16天的住院治疗后,经四川联立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微伤。

此后,自贡高新公安分局板仓派出所组织双方进行多次调解,均未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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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高新公安分局板仓派出所

被打环卫工被拘留4天

6月15日,马从先的女儿毛倩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派出所早上通知她母亲到派出所接受询问直到下午都没有出来。6月16日上午,毛倩终于得到确切消息:警方决定对马从先处以拘留4天。

毛倩说,派出所只是向她展示了一下处罚决定书,口头告知她母亲被拘留4天。“那个处罚决定书只是在窗口给我看了一下。根本没有看清楚,也不让我拍照。”

警方称曾多次调解未果

经封面新闻记者多次要求,自贡高新警方于6月16日下午发来书面情况通报。

高新警方通报称:2023年5月11日,板仓派出所接到史某、史某茂、马某先等人报警称三人在板仓工业园区某机械制造公司发生打架。

后经民警对证人证言调取、现场监控查看及双方当事人询问查实:2023年4月21日15时许,自贡市高新区板仓工业园区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员工史某、史某茂发现马某先、梁某芬两人疑似盗取其公司枇杷,随即双方发生激烈言语冲突,继而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造成马某先左侧眼眶内侧壁骨骨折。

史某、史某茂对其殴打他人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梁某芬对其伙同马某先实施盗窃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史某、史某茂因殴打他人违法行为,马某先因盗窃违法行为均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梁某芬盗窃情节特别轻微,且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事实,免于处罚。

据悉,史某、史某茂的具体处罚为一人被处拘留5天罚款200元,一人被处罚款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