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山东临沂,一名高考学生和他的母亲到罗庄区一个农业银行申请办理银行卡。然而,当他们出示身份证时,银行拒绝了他们的申请,称需要户口本来证明母子关系和个人身份才能办理。学生和母亲回去找到户口本后再次前往银行,但银行仍然拒绝了他们的申请,称户口本不能证明母亲和学生的关系,无法证明妈妈是妈妈,自己是自己,要求她们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才能办理开卡。但由于多次搬家,找不到出生证,该学生最终未能成功办理银行卡。
然而,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成年人在办理银行卡时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明,而年龄未到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请银行卡时需要提供户口本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陪同。如果户口本无法证明开户人和监护人的关系,则需要提供出生证明。而在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去办理银行卡时,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即可,无需户口本、出生证和家长陪同。
学生刚刚完成高考,身份证显示再有几个月就满18周岁。因此,学生已经超过了16周岁的年龄限制,根据规定,银行无权拒绝他的银行卡申请。
因此,银行的要求似乎是不合理的,也可能是故意刁难客户。银行应该遵守相关规定,提供便利的服务,而不是给客户制造麻烦。如果银行有类似的规定,应该公开公示,并且在办理银行卡时明确告知客户。否则,银行就会失去客户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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