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一向是国泰民安,但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就在6.16晚,河北秦皇岛一批发市场附近,就发生了一起重大伤人案件。
一名男子被砍的鲜血直流,一边跑一边和人家说:“我被砍了!我不认识他”
这是怎么回事呢?
一位目击证人回忆说:当时这个男的在一个小院里吃饭,吃完了就开始拿着菜刀,到处疯砍人,不管三七二十一,不管认识不认识,只要是人就砍,而且是往死里砍!太吓人了!
关键是这个行凶的人就跟疯了一样,一路追赶人一路砍!
有人说,这人有精神病,有人说是为了报复社会,不管什么原因,警察很快来到了现场,制服了歹徒,这下周围的人才放下心来,没有造成更多的伤亡。
医护人员也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赶来救治伤者,随后该地区政府工作人员证实:确实是收到了行凶伤害的报告,目前嫌疑人已被控制,后续事宜会公开通报。
前段时间,我们这就流传着来了一些拐卖儿童的犯罪团伙[晕],有照片有视频,一度引起周围人的恐慌,后来警方出来辟谣,说这是很久之前的照片,被挪用过来,大家才放了心。
那么这起事故,我们还要看后续的官方通报。
如果这人真是精神病人,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我们中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精神病人也是经过鉴定分情况而论!
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看到行为举止怪异的人尽量远离,保护好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不看热闹,不信谣,希望朋友们都平安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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