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门诊统筹共济保障制度
山西省发布《关于改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的通知》,自2023年1月起,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并实施门诊共济保障制度。
退休人员在缴满最低医保缴费年限办理医保退休后,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照定额方式划入,划入标准全省统一,每人每月85元。山西省所辖各地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及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科学设定普通门诊报销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并向退休人员倾斜。
2023年1月起,实施异地就医结算,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逐步提高异地住院费跨省结算率。
二、丧葬费抚恤金标准提高
企业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标准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关,随着202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企业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标准也随之增加。
山西省统计局公布了2022年山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532元,平均每月3294元,增长了5.6%。
企业职工去世后抚恤金可领取9-24倍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每领取1年的养老金,便减少1个月的计发月数,最低领取9个月。
因此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领取的抚恤金上限是79056元,相比2021年提高了4200元,可领取的抚恤金下限是29646元,相比2021年提高了1575元。
企业职工去世后丧葬费可领取2倍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2021年丧葬费提高了350元。
三、居民养老金上涨,职工养老金或将继续调整
山西省发布的《关于2023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明确表示,从2023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次提高,调整后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为123元。
目前官方还未发布2023年职工养老金调整通知,而202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报告中就明确提出会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北京、四川、上海等地也已经表示要调整,养老金继续调整已成定局,职工养老金调整通知将有望在五月份公布。
四、山西省高龄补贴标准提高
根据老年人保障法,对于年满80周岁及以上低收入老人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各省市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态自行制定标准。山西省发布《关于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2023年山西省提高经济困难高龄老人补贴标准。
山西省所辖各地高龄补贴标准自行制定,并不统一。
80-99岁经济困难或失能老人,每人每年标准840-2400元;
90-99岁的老人,每人每年标准1200-2400元;
100岁及以上的老人,每人每年标准3600-6000元。
总结:山西省自2023年开始调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并实施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在普通门诊报销上向退休人员倾斜。同时,实施异地就医直接报销制度,简化备案流程,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后报销同参保地政策一致。
2023年职工丧葬费、抚恤金随着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而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较2022年上涨5元,2023年职工养老金有望实现十九连涨。
2023年山西省上调了经济困难或失能老人补助金,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相比2022年上调了20元,而相比其他省市,山西省并不是所有满80周岁老人都能领到高龄补贴,只有经济困难或失能老人才能领到补助金。
责编:张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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