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厦门市教育局已经下发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根据教育部等四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及2022年福建省教育厅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相关精神,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服管理。

总的意思是从新学年开始,厦门校服采购将由学校自行组织。

此前厦门校服是这样采购:

从2006年起,厦门市实行全市中小学(公办)校服统一中标,即通过招标来确定校服的生产厂商。目前正在实施的是第五轮,期限为2019—2023学年。

也就是说,这轮校服生产合同,本学期就要到期。

前五轮的招投标,由市教育局统一招投标,确定校服生产厂商,供市属校和各区选择。

在款式上,前面几轮的运动服全市统一款式,从第五轮开始,一区一款,至于制服,由学校自行决定要不要做,原本就是一校一款。

和过去有何不同?

根据市教育局最新的校服管理意见,校服采购由学校自行组织,之前是市里统一采购,这就意味着校服可能也会一校一款。

这里有个背景,校服包括运动服和制服,过去制服已经是一校一款。所以,现在说的“一校一款”指的是运动服。

以下是此次校服管理意见的要点,以教育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意见》要求,校服是学校形象的重要展示。鼓励学生统一着装上学。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載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

学校应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健全校服选购制度,制定校服穿着规范和管理要求,充分发挥校服德育载体、管理抓手作用。

意思是,还是鼓励学生穿校服。

另外校服采购要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在校服选购组织上,学生家长要占八成;需要半数以上家长同意才可换校服;校服要防止奢侈化,价格上浮不超过上一轮供货价10%;不强制学生购买新款校服,毕业班不组织采购校服;学生可自行选购、制作校服;可采取“多校联合” “一校为主” 的方式采购校服;不委托家委会收取校服费用;校服要执行国家标准;每批次至少留样2套封存;家庭贫困学生可免费穿校服;将建立校服厂商和销售企业“失信名单”;校服采购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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