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通报3起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现将我市3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

汨罗市机构编制事务中心主任郑在坤酒驾问题。2023年5月13日凌晨,郑在坤酒后驾车行驶至汨罗市大众南路与罗城路交叉路口时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22mg/100ml。5月15日,郑在坤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6月5日,郑在坤被免去市机构编制事务中心主任职务,6月6日,郑在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02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黄跃华酒驾问题。2023年4月29日晚,黄跃华酒后驾车行驶至汨罗市长乐镇海山村时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24mg/100ml。当日,黄跃华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6月8日,黄跃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3

汨罗市正则学校小学部德育主任傅文硕酒驾问题。2023年3月26日晚,傅文硕酒后驾车行驶至汨罗市通江路时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46mg/100ml。次日,傅文硕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6月2日,傅文硕受到记过处分 ,并被免去正则学校小学部德育主任职务

全市深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治理以来,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顶风违纪,暴露出个别单位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纪律要求不严,管理失之于宽。现按照市委“三个一律”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市正则学校党总支部予以通报批评。

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强化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市纪委监委将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行为,对3月15日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生酒驾醉驾行为的,一律先免职再查处,同时严格落实“一案四清查”。对查处的顶风违纪典型案件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一律指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来源:行廉汨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