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大型货车绕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工作,改善城市周边通行秩序,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压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发布绕行路线通告,具体如下:

一、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区域及通行路线

1.禁限行区域

危险货物运输车原则上不予核发通行证进入主城区,特殊情况需在中心城区禁限行区域内通行的,以运输单位或用货单位名义向公安部交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由南向北方向,中卫黄河桥、滨河北路禁止通行,需上乌玛高速绕行。

2.危化品运输车辆允许通行路线

由东向西方向:

乌玛高速(镇罗南)-308省道-西云大道-中云路-宁钢大道-乌玛高速(中卫北);

308省道-西云大道-夏云路-宁钢大道-中云路(西);

308省道-西云大道-夏云路-宁钢大道-中沟路(西)。

由西向东方向:

乌玛高速(中卫北)-宁钢大道-中云路-西云大道-308省道-乌玛高速(镇罗南);

中云路(西)-宁钢大道-夏云路-西云大道-308省道;

中沟路(西)-宁钢大道-夏云路-西云大道-308省道。

由北向南方向:

中卫市工业园区(园区内各道路)-西云大道-308省道;

中卫市工业园区(园区内各道路)-西云大道-308省道-乌玛高速(镇罗南)。

3.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要求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须提前报请公安交管部门审核登记相关信息,按照指定的行驶时间、行驶路线通行。过境危化品运输车辆一律禁止驶出允许通行路线区域;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应事前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批路线审核;未经公安交管部门批准进入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二、普通货运车辆禁行区域及通行路线

1.限制车辆

总质量≧4.5吨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危险运输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挂车等黄色号牌车辆以及拖拉机等农机车辆。

2.禁限行区域

核心管控区域:宁钢大道以西(不含宁钢大道)、机场大道以东(不含机场大道)、滨河北路(含滨河北路)与黄河桥(不含黄河桥)交叉口以西、五葡路以南(不含五葡路)。该区域内宁钢大道、五葡路、机场大道设置为夜间时间23:00-6:00过境大货车限时通行路段。

核心管控区域外围路段(高铁南站):中卫黄河桥、卫民黄河桥以东(含卫民黄河桥),滨河南路以南(不含滨河南路)全时段(24小时)禁止通行。

特此通告

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3年6月20日

内容来源:中卫交警

关于S202线及盘甘公路危险化学品车辆禁止通行的通告

因S202线及盘甘公路多为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道路,且大多数路段穿村过镇,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加强海原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秩序管理,预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S202线及盘甘公路危险化学品车辆禁止通行,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涉及车辆: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包括气瓶搬运车、石油运输车(油罐车/槽罐车)、化学液体运输车、爆破设备运输车)。

二、禁止通行路段:

S202线路段(S202线218km-236km+490m)及乡道盘甘公路路段(0 km-22km+500m)。

(图中标红路段为禁止通行路段,标绿路段为绕行路段)

三、禁止通行时间:

自2023年6月20日起(全天24小时)。

四、可通行路线:

344国道及福银高速。

五、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行信息登记备案。

本通告所称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是指运输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纳入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目录物品的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须提前报请公安交管部门审核登记相关信息,按照指定的行驶时间、行驶路线通行。

本公告自2023年6月21日起实施。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对妨碍、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海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2023年6月21日

信息来源:平安海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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