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田楼镇农路办工作人员刘汝凯虚报套取挖机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问题。

2018年6月至2019年7月,刘汝凯在担任合兴村党总支第一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村民刘某某、蔡某某等人名义虚报挖机费共计15340元,该笔费用被其用于偿还个人欠款。刘汝凯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2月,刘汝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全部收缴。

县城郊水利管理服务站副工程员吴晓伟采用虚假手段套取残疾人生活补贴问题。

吴晓伟身为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2017年4月,在不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报条件的情况下,采取隐瞒个人收入、填写虚假材料等手段申请残疾人生活补贴,至2022年8月,吴晓伟共领取39560元。2022年12月,吴晓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全部退还。

县住建局物业监管科办事员刘珈岑虚假办结群众投诉工单问题。

2022年11月,刘珈岑处理县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转办的工单过程中,在诉求问题未处置的情况下,在县“12345”热线平台上虚构已通过电话联系诉求人,虚假办结诉求工单,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3月,刘珈岑受到警告处分。

以上3起案例,有的套取农经费用、有的虚报申领补贴,有的工作作风不实,这些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严重啃食群众获得感,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对照自警自省,严守纪律规矩,真正做到在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为了群众。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强化干部教育管理,用心用力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守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关注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养老育幼、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紧盯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解决,监督保障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实见效。

来源:灌南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