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一起来看看!
7月1日起
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禁入电梯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新闻发布会召开,在此次修订的《实施办法》中明确了,7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禁入电梯!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此次修订的《实施办法》强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负责本单位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1、对于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和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配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2、同时明确了停放、安全充电等方面的管理要求,规定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进入电梯轿厢;
3、严禁违反安全用电要求乱拉电线和插座等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并设定相应法律责任。
其实电动车进入电梯, 一直是一个热议的话题,毕竟没人想因为邻居的电动车着火,而发生什么意外。
(图源:N视频截图)
有网友提出质疑,“为什么允许电动车推进电梯?”“空间小,安全隐患又高!”
还有网友解释称,因为小区的充电设施没跟上,“拿回家充电也是无奈之举”。
不过,除了电动车进电梯外还有人提出电瓶安全问题——“电瓶进电梯怎么办?”
这些担心也是有缘由的,因为不仅有人把电动车带回家,还有人把电池拆下来拿回去充电。
有时候电瓶可能还是行走的“隐形炸弹”,此前有媒体报道,有人拎电瓶坐电梯回家时它就突然爆炸着火,非常危险!
(图源:此前媒体报道)
私拉电线充电的危险同样要警惕! 2022年7月14日凌晨,南宁桃源路一小区住户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起火发生火灾,导致一位居民全身多处被烧伤。
2021年7月,南宁边阳街某小区住户从家里拉线到一楼大堂给电车充电,导致电车起火发生火灾,三辆停放的电动烧得只剩框架。
这些类似的事故时有发生, 电瓶车爆炸起火也是一瞬间的事。在这里提醒大家,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必须要重视起来,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 除了电动车禁止进入电梯之外,针对电动车的充电器使用规范,国家也执行了强制性标准。
电动自行车充电器
“强制性国标”出台
自2023年7月1日起, 电动自行车充电器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标准)将正式实施。
该标准还与另一部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同时发布、同时实施,两部标准相互配合、相互协调。
该标准的推出 有望统一电动自行车充电接口 ,一改过去充电接口的混乱现象,杜绝在家充电的顽疾
1、充电接口规范化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中规定,因铅酸蓄电池与锂离子蓄电池的电压、充电算法完全不同,所以新国标设计了两种插头形式,且物理上不通用避免误用。
铅酸蓄电池插头采用两根电力插针、两根通讯插针(2+2)的形式,锂离子蓄电池则采用两根电力插针、四根通讯插针(2+4)的形式。
电动车新国标充电器的国家标准,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要求:
(1)充电口要统一符合国家标准。
(2)要具备满足EMC标准,有延时保护。
2、强制性采用“通讯协议”方式充电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 参考了手机与新能源汽车统一物理接口、不同统一模式的做法。
第 5.5.5 条规定,充电器与被充电电池组(系统)应有互认协同协议。锂离子蓄电池组充电器或其他蓄电池组充电器应先与被充电电池组(系统)互认协同,确认蓄电池组的技术参数,再开始充电。
在这条规定中,充电器插头插入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孔后,通讯线芯先尝试进行沟通握手,当电压等符合要求时才给予电池充电,减少甚至杜绝了因电压等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避免或减少火灾、电击等的发生。
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
患生于所忽,祸发于细微。比无畏更可怕的是心存侥幸,在生活中我们使用电动车也得保持谨慎。
希望大家日常在使用电动自行车时,要合理规范,让电动自行车回归该停放的位置,让充电不再为难、不再危险,让惨案不再发生。看完记得放到圈子里提醒身边人,得到提醒的请在文末点个在看!
来源:南宁晚报、广西新闻频道、南宁圈(版权归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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