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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只大雁的死亡引发了网友关注。在河北石家庄一景区内,网红大雁被游客一脚踢中要害,造成了大雁颈椎第二节骨折,最终死亡。当事游客称,大雁吓着孩子所以踢了它。目前,景区已报警,事件已经移交司法处理。

网红大雁“大宝”被游客踢伤离世

6月22日,在河北石家庄,有网友发视频称,网红大雁“大宝”被游客踢中,造成颈椎第二节骨折,救治无效后死亡。当事游客称大雁吓着孩子所以踢了它。

据悉,这只大雁名叫“大宝”。一直更新大宝动态的发布者“斑头雁大宝”在22日宣布大宝离世,称“游客的一脚踢中了要害,感谢同学深夜对大宝的抢救,也感谢园区的支持。他还称自己从派出所出来,因为保护大宝给了游客一拳,可能会被定性成打人。”

视频中,有人问:“为什么要踢它啊?”一男子气愤说道:“它吓到孩子了”,另一女子表示:“它对我妹妹产生威胁了。”

此外,发布者还表示,目前园区已经取到现场视频,已经交给警方了。因为晚上模糊,根据之前的情况来看,大宝应该是冲到游客身旁停下来,未攻击,但后来被踢飞了。

23日,景区一工作人员表示,大宝没有救治过来,证据已经保留,现在已经交由公安处理。

6月23日,园博园景区称事发时已经报警。目前,事件已经移交司法处理,因为正值端午假期暂时没有处理结果。

该大雁为斑头雁,此前因与市民郭先生形影不离、是“哥俩好”,被当地媒体报道引起关注,上传游客踢中该大雁要害的视频正是“斑头雁大宝”郭先生。

若故意伤害国家依法保护的野生动物

无法私下调解

河北园博园园区工作人员称,“事发后立刻把它送到动物救助站去治疗了,但可能因为踢到的位置比较特殊,没能治好。”并表示公安已经介入调查,“它应该不是保护动物,具体我也不太清楚。”

正定公安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此事正在处理中,不太确定斑头雁是不是保护动物

搜索发现,斑头雁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年发布版),但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2017年发布版)。

郭先生保护“大宝”的行为是否合理,如何更为妥当?游客与园区调解后,是否还会因伤害动物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副主任刘研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民法典》和《刑法》都有紧急避险的规定,本案这样野生动物在自然原因下,造成正在发生的人身危险,人们可以采取适当措施和限度进行紧急避险。这种情况下,紧急避险人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但依法也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特别注意不是“赔偿”。

当然,每一个公民都有义务去保护野生动物。如郭先生看到斑头雁正在受到伤害,可以向森林公安等相关部门报警。他也可以去制止,但不能超出限度进行如殴打等行为,这就涉嫌故意伤害,有可能造成被治安处罚。

同时,斑头雁若属于园区管理,则园区对此事具有处理权。如果游客行为不涉嫌触犯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园区可以和游客私下进行民事调解。但如果游客非紧急避险,而是故意伤害国家依法保护的野生动物,则可能涉嫌行政违法或刑事犯罪,需要移交森林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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