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近日公布的一则法人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唐山市兴波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被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处以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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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通知书)文号为:

冀农(渔政)罚〔2023〕3号;

主要违法事实为:

冀丰渔工00018船船舶所有人为唐山市兴波船舶服务有限公司,船长为高绍锁。冀丰渔工00018船于2023年5月6日22时40分从山东省蓬莱市栾家口中心渔港出海,计划回唐山市丰南区黑沿子中心渔港,行驶至36渔区4小区时被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执法人员查获,查获时船上无渔具和渔获物。冀丰渔工00018船出海时船上共3人,船长高绍锁持有二级船长证书,船员高二军持有二级船长证书,船员毕恩华持有普通船员证书。冀丰渔工00018船船长35.4米,主机总功率730千瓦,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渔业船舶职务船员最低配员标准的通知》(农渔发〔2023〕13号),该船职务船员最低配员为二级船长1名、助理船副1名、二级轮机长1名,二级管轮1名。该船未配备二级轮机长、二级管轮。当事人唐山市兴波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

违反的法律条款为:

《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为:

《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为:

罚款40000元整;

实施机关为: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为:

2023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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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数据显示,唐山市兴波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唐山市丰南区黑沿子镇西村,经营范围包括船舶运输、工程建设及维护服务、生活性废品回收服务、船舶租赁及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海水捕捞及运输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