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梅州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教〔2023〕19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梅州市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梅市教基〔2023〕32号)文件精神,我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具有免摇号资格的人员主要包括三类:

1. 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优抚优待对象;

2.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和民办学校教职工子女;

3.民办学校自愿直升本校就读的学生。

结合2023年梅州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日程安排,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初一招生具有免摇号资格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2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监督电话:0753—2221638。

附:具有免摇号资格的人员名单(以下名单为具有免摇号资格的人员名单,并非最终录取名单,免摇号录取名单待公办初中派位结果确定后再进行公示)

举办者直系亲属及本校教职工子女

东山学校附属小学拟直升初中就读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