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咨询

#问题: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已实施,根据省厅2023年154号文,只说明了视频监控要求与2019年327号文衔接,并未要求其他与327号文衔接。那么企业在进行危废管理的时候:

1、标签是否按照HJ1276制作,或是在一企一档危废管理系统中打印?

2、贮存设施二维码如何制作?或是截取一企一档危废管理系统中的二维码?

3、贮存设施内部分区警示标志牌、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是否还需要设置?

#回答:

1、危废标签由系统自动生成,可在系统打印后直接使用。

2、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和贮存点所在单位在系统“基本信息-设施清单”中填报设施、场所危险废物相关信息。在【基本信息】-【设施清单】对应设施菜单下,点击列表操作栏【打印横版】和【打印竖版】按钮可以打印标识模板。点击【打印横版】或者【打印竖版】菜单,模块可导出附带二维码的设施标志牌样式,供设施标志牌制作使用。

3、本次标志牌变更不需要更换厂区门口的蓝色信息公示牌现有企业信息公示牌仍然需要保留,新建企业仍需要按照要求设立信息公示牌;原带骷髅头黄色三角形分区标志牌需要变更样式,具体样式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9.2.6要求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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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来源:江苏生态环境

编辑整理:优乐蜂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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