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男子带着家人去吃饭,结账的时候发现菜单居然要收费1元,男子第一次见菜单还要收费的,于是找到店家要说法,商家表示:菜单的成本就要1块2,我们只收1块钱,还白白亏了2毛钱呢。
马先生一家来到了一家烤鱼店去吃饭,落座之后服务员就拿出一张菜单和一支笔,让马先生点菜,马先生勾选了烤鱼和一些菜品,然后就把菜单交给了服务员,告诉服务员选好了。
不一会,烤鱼和菜品陆续上来了,味道不错,马先生一家对这家餐厅的口味很满意,吃饱之后,马先生来到前台去结账,告诉服务员桌号之后,服务员告诉马先生餐费总共248元,并给了马先生一个账单。
马先生接过账单,瞅了一眼,发现餐厅不仅收了餐具费、餐巾纸的费用,甚至连菜单都要收费1元钱,马先生在餐厅吃了这么多次饭。从来没见过菜单还要收费的,感到非常诧异,又仔细看了一遍,确认没有看错。
马先生于是向服务员要说法,质问为什么菜单还要收费1元,难不成菜单也是菜品,也能吃到肚子里面?
面对马先生的质疑,服务员表示,菜单是餐厅专门找人印刷的,并且是一次性的,客人勾选一次后,不能再次循环利用,餐厅印刷也是需要成本的,一张菜单的成本就要1块2 ,收费1块钱,餐厅还白白损失了2毛钱呢。
马先生听完,又吃了一惊,心想在别家餐厅从来没听过菜单收费,你家收费还霸王硬上弓,吃饭之前不提前告知,也没有任何店堂告示表明菜单收费,收我1元的菜单费,自己吃个哑巴亏,在商家眼里反倒成了占便宜了。
马先生非常气愤,但是觉得与服务员多费口舌无异,便不再与服务员争执,将餐费结算了,离开店铺之后,马先生将此事反应给了记者。
记者来到了这家烤鱼店,见到了店长。店长表示,他们店才开业不久,目前团购优惠力度非常大,已经把全部利润让给了消费者,菜单的设计费,印刷费之类都是要付钱的,成本都要1块2,一张菜单收费1元,真的不贵。
记者在店内看到,店内使用的菜单为A4纸大小,黑白印刷,但菜单上面并没有标注这张菜单是需要收费一元钱的。
此事经过曝光之后,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大家普遍对菜单收费1元持否定态度,烤鱼店被推上了风口浪尖,迅速致歉认错,并取消了菜单收费。
对此,有网友表示,以前米饭免费、餐具免费、餐巾纸免费、菜单免费,但现在米饭要收钱了,被塑料纸封好的餐具要收钱了,更奇葩的是,就连菜单,现在也开始收费了!照这样,以后是不是还会出现空调费,座位费,端菜费了?
那么,对于菜单收费1元在法律上应该如何评价呢?
1、烤鱼店收取1元钱的菜单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在进入烤鱼店消费的时候,与餐馆形成了餐饮服务合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
烤鱼店收取1元的菜单费,而并没有提前标注,也没有提前告知,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而如果消费者提前知道菜单要收费,可以选择口头点菜,而不必须使用菜单,而烤鱼店并未提前告知,直接拿出菜单让消费者点菜,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烤鱼店在消费者提前不知情的情况下,强制收取1元菜单费用,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2、烤鱼店没有对菜单进行明码标价,违反了《价格法》的规定。
《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对于菜单,法律上没有明确禁止收费,所以,如果烤鱼店进行提前告知,并且消费者也接受,那么是可以收取菜单费用的,但是烤鱼店提前没有标注,也没有任何告知,没有进行明码标价,是违法的。
3、烤鱼店私自收取菜单费用,会受到什么处罚。
《价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烤鱼店在没有明码标价的情况下,对菜单进行收费,违反了价格法的规定,该店将会面临停业整顿,责令改正,并且处以罚款的处罚。
虽然1块钱收费并不是很多,但是合理的收费再多消费者也愿意,不合理的收费再少也让消费者心理不舒服,餐饮业作为服务行业,要依靠口碑和信誉赢得市场,纠结于1块钱的菜单费用,难免让人觉得格局不够。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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