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9月6日凌晨,榆树市公安局接到位于培英街上的榆树市百货大楼的报案:百货大楼被抢,两名值班的更夫被枪杀在值班室,金库被打开,里面的大量金饰品和700余元现金被抢,另外还被抢走一只皮包,若干皮衣、腰带和手表等商品,丢失的物品总价值50万余元。
接到报案后,正在局里值班的刘喜武局长、分管刑侦的安启范副局长迅速带领刑警队的刑侦和技术人员前往现场,同时将案情上报给长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和刑警支队调度室。长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张方明、副支队长李惠民带着增援力量赶到榆树市,与榆树的同行们组成现场指挥部,共同开展现场勘查和走访工作。
勘查发现:两名更夫中年轻的那个是直接被小口径运动手枪击中头部当场死亡,而年龄较大的更夫是被捆绑然后被猎枪射杀死亡的。侦技人员在现场提取到1枚小口径手枪子弹弹壳和1枚猎枪子弹弹壳。现场翻动较大,一片狼藉,地面上脚印杂乱并且洒有大量的香水和饮料,导致无法提取到一枚完整的脚印,只能确认作案的歹徒人数为3人。
再加上9月5日晚上开始到出警的时候榆树市一直在下大雨,所以室外的勘查也一无所获。虽然在现场寻获了歹徒作案后留下的铁架子、绳索和撬棍等作案工具,但整个被破坏得很彻底,歹徒明显很有“经验”,应该是精于此道的“老手”。
虽然没有得到勘查线索,但警方还是根据查访得到的讯息拼凑起来,大致刻画出案犯作案的全过程:
9月5日21时,榆树市开始下雨,百货大楼里的一老一少两个更夫做了常规店内巡视后在值班室内上床休息。约在9月6日0点左右,有3名歹徒从百货大楼后面锅炉房墙上的防火梯爬到楼顶,将事先准备好的铁架子固定在楼顶边的女儿墙上,然后在铁架子上拴上绳子后留1人在楼顶望风,2人顺着绳子滑到百货大楼一侧二楼的一扇窗户旁,打碎窗户玻璃进入楼内,年轻的更夫被惊醒后起身查看,结果被小口径手枪开枪射中头部当场死亡。
年老的更夫被歹徒制服并捆绑,随后歹徒冲入金库所在的房间,用撬棍将金库门撬开,搜刮了里面的现金和金饰品,将之全部装入一只大皮包里,又抢走了一些皮衣、腰带以及手表等物品。完成抢劫后用猎枪将老更夫射杀,又将楼顶望风的同伙叫下来,用从更夫身上搜出来的钥匙打开百货大楼的前门后逃跑。
这是一起经过精心谋划的特大持枪入室抢劫杀人案,犯罪分子目标明确,路线清晰,显然对现场较为熟悉。且作案手段残忍凶狠,作案手法熟练老道,极有可能是本地人或者有本地人参与的作案。
9月5日清晨市委老干部家属楼刚刚发生6岁小女孩被砍杀的恶性案件(详情请看本厂长惨死在后妈刀下的六岁女童,1996年榆树市9.05女童被杀案侦破始末一文),9月6日凌晨百货大楼又发生如此巨大案值的抢劫杀人案,震惊了榆树市全城,一时间全市人心惶惶。案子惊动了吉林省和长春市的各级领导,在吉林省委省政府的指示下,吉林省委常委,省公安厅赵永吉厅长和李吉顺副厅长,长春市公安局彭祖尧局长、马世用副局长先后亲赴现场,指导现场勘查、听取汇报并成立专案组分析案情,确定如下侦查措施:
1、迅速将案情通报全市,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占有作案时间、具有作案动机、有入室抢劫劣迹前科的人员进行全面摸排。
2、对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宾馆、旅店近期的住宿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对市内出租户和外来人口进行大规模排查。
3、发动群众对现场遗留的绳子、铁架、撬棍之类的物品进行辨认,以确定这些东西的来源。
4、利用特情人员深入市内各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通过特殊渠道获取有关线索。
在一个星期的勘查和访问后,警方确认了如下事实:
1、犯罪分子使用的尼龙绳索来自榆树市弓棚子镇市场。
2、3名犯罪分子中的2名体貌特征和说话口音大致确认,系榆树市本地人。
3、现场提取到的小口径手枪子弹弹壳经比对和1996年初在吉林省松原市发生的持枪入室抢劫案留下的子弹弹壳系同一支运动手枪射出,两起案件具备串并案条件。
4、现场提取到的猎枪子弹弹壳经对比和1996年初在黑龙江省阿城市发生的持枪抢劫金店案留下的弹壳系同一支猎枪射出,两起案件具备串并案条件。
于是,专案组将掌握的情况通报给阿城市公安局和松原市公安局,开始多方联合串并侦办,但奇怪的是始终没有获得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先后排摸出的百余名嫌疑对象经过核实也陆续排除嫌疑,案件侦破陷入停滞。
虽然专案组始终没有放松排查力度,但在随后近两年的时间里始终没有取得任何有价值的进展,案件似乎成了死案。在这段时间里,榆树市市民对公安议论纷纷,指指点点。2名死亡的更夫家属对公安机关始终没能破案更觉得不满,榆树市公安局肩上的压力可想而知。
转机来自1998年5月23日的一起很偶然的事件。
当天,沈阳市公安分局交通分局在沈阳市南塔长途客运站查获了1名自称叫黄小东的违法携带枪支乘车的可疑人员,当场缴获一支锯短枪把的单筒猎枪和一支小口径运动手枪,以及30发子弹,另外还查获了两根螺纹钢撬棍和20余米的绳索。
但是在审讯中,这个名叫黄小东的人态度顽固,拒不交代枪支、撬棍和绳索的来源以及是否有过持枪入室抢劫盗窃的作案行为,于是沈阳市公安局当即在东三省的范围内发出协查通报要求兄弟单位进行协查。很快,在肇东市公安局的前科人员指纹留档中查到了与“黄小东”吻合的指纹,查明“黄小东”的真实身份系时年29岁的肇东市人徐焕春,他在肇东市有入室盗窃的犯罪前科。
在接到肇东市公安局的通报后,沈阳市公安局加大了对徐焕春的突审力度,徐焕春见瞒不下去,只能承认自己的身份,承认自己携带枪支和撬棍伺机入室盗窃的行为,但依然拒绝承认自己有过持枪入室抢劫杀人之类的罪行。
但很快,肇东市公安局在一份徐焕春的问讯笔录中发现他曾经和榆树市人赵玉海(时年26岁)和马荣宾(时年24岁)关系密切,且提到曾经和这两人在榆树、阿城、双城和松原试图实施入室抢劫作案的经历,于是立即将此情况通报上述涉案地的公安机关。同时联系沈阳市公安局将徐焕春押解回肇东市进行关押。
在接到肇东市公安局的串并案通报后,榆树市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安启范火速带人前往肇东市,对徐焕春进行突审。
经过两天的突审,徐焕春心理防线崩溃,承认了自己在1996年9月6日伙同赵玉海和马荣宾持枪潜入榆树市百货大楼抢劫并杀人的犯罪事实。
1996年8月的时候,三人决定对榆树市百货大楼实施抢劫并多次以赵玉海的家为据点对榆树市百货大楼实施“踩点”,根据地形及情况反复策划路线和具体抢劫步骤。随后,三人中的赵玉海去榆树市弓棚子镇市场买了作案用的尼龙绳子,徐焕春和马荣宾并根据现场踩点量得的尺寸在黑龙江的双城市某市场焊了一个铁架子并定制了两根撬棍,最后赵玉海准备了两支猎枪和一支小口径手枪。1996年9月6日0点过后,趁着天黑下雨之际,三人潜入榆树百货大楼持枪杀人作案后逃往肇东市分赃。由于抢劫所得数额巨大,三人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接着作案。
至1998年5月,抢劫所得几乎挥霍殆尽,于是徐焕春又再度联络赵玉海并准备了枪支、撬棍和绳索等作案工具,准备前往梅河口作案。可是当徐焕春路过沈阳南塔客运站时被负责清查危险品的民警查获,而赵玉海和马荣宾依然在逃(此二人是否落网,何时落网,欢迎知情小伙伴积极补充)。
至此,榆树市百货大楼9.06特大入室杀人抢劫案真相大白,徐焕春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并被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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