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
被告人廖姻,女,1982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广西宾阳县。
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和6月的一天,被告人廖姻分别告诉自己的母亲和丈夫,在2017年3月的一天被家公黄海明强奸的事实,2017年8月的一天,廖姻当前丈夫、家婆、小姑的面与黄海明对质,黄海明承认二人发生过性关系,但辩解廖姻是自愿的,是廖姻勾引他,廖姻对此一直怀恨在心。
一天,乘家中无人之机,廖姻问黄海明要户口本,黄海明进入房间为廖姻查找户口本,廖姻持事先准备好的菜刀跟随黄海明进入房间,趁黄海明背对廖姻在抽屉里查找户口本之机,持菜刀朝黄海明头部、面部、躯干部、肢体等部位砍击数刀,致使黄海明因成全身多处损伤大出血合并颅脑损伤当场死亡,廖姻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
网络
证人刘某(家婆)的证言:案发一星期前,她与黄海明、大儿子(廖姻的丈夫)、女儿、两个孙女在家里吃饭,当时廖姻在房间里没有一起吃饭,她追问大儿子发生了什么事情,开始大儿子不说,在她一追回下,大儿子讲:“阿爸(指黄海明)做了对不起我的事,强奸了阿兰(廖姻)。”黄海明讲没有强奸,是廖姻自愿与黄海明发生性关系一次,她用力扇了黄海明一巴掌,黄海明讲廖姻勾引他的,廖姻听后从房间出来,说是黄海明给她吃了什么东西后他们才发生性关系的。
过了两天,廖姻讲不想呆在这个家了,给一笔钱她就走,她问廖姻要多少廖姻也不说。案发当天,他发现黄海明仰面躺在地上,身上和地上血淋淋的,黄海明的面部,后脑部有很多像是利器造成的伤口。
她和大儿子讲:“阿爸死了,挨砍死的,你快点回来。”接着打电话给女儿,小儿子。当时她心里很慌张,蹲下查看黄海明的情况,黄海明伤势很重已经说不出话,只是睁着右眼张天嘴巴想说话,但听不清楚黄海明想说什么,不久公安和“120”均到达现场,家人也陆续回来了。
网络
证人黄某2(廖姻的丈夫)的证言:他接到廖姻电话,称父亲黄海明被她杀害了,他从柳州赶回家里,发现公安人员已在家,他看见父亲倒在地上,地上有血迹,急救的“120”医生讲他父亲已身亡。平时父亲与妻子廖姻相处融洽,廖姻在2017年6月曾告诉他,父亲与廖姻发生过性关系,之后,廖姻也多次向他反映父亲与她发生关系,但是他都没有与父亲核实过。廖姻与他共同生活十五年,未发现廖姻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也无精神病史,智力上廖姻也无缺陷。
证人廖某(廖姻的哥哥)的证言:证实2017年8月28日上午10时许,妹妹廖姻打电话给他说:“阿哥,我把我家公杀了。”他骂了一名:“神经病!”就将电话挂掉了,过了不到1分钟,廖姻又打电话,他又把电话挂断了,过了一个小时,他觉得不对劲,打电话给廖姻没有人接,打给廖姻的丈夫黄某2也没有接,他联系廖姻的朋友去家里看发生了什么事,廖姻朋友回电话讲廖姻家被公安封锁了,问旁边围观的人才知道,廖姻在家里把她家某黄海明杀死了。当天下午他联系到黄某2,黄某2讲因为廖姻与黄海明发生了性关系,他以为廖姻和黄海明是通奸,但两天后回家与他母亲提起廖姻杀死她家某黄海明的事实,他母亲说是因为廖姻被黄海明迷奸的事情想不开杀死黄海明的。
网络
被告人廖姻的供述:证实2017年3月初的上午10许,当时只有她与她家某黄海明在二楼客厅,黄海明给她吃胃药,她头脑昏沉,黄海明威胁、恐吓她并将她强奸,被黄海明强奸后,她的身体不舒服,心理发生变化,整个人没有精神,也不想做事。
2017年8,即案发前3-4天,她当着全家人的面指责黄海明强奸她,黄海明讲她去勾引黄海明的,家婆也指责她有错,不要脸,她就更加气愤。她买了一把菜刀放在家中,2017年8月28日上午10时许,当时她在家中三楼房间里,想起被黄海明强奸的事,很生气,她从房间的缝纫机台面拿事先买好的菜刀放进一个袋子里,下到二楼,只有黄海明在二楼大厅看电视,她问黄海明要户口本,黄海明没有讲什么就走进他的房间
她跟黄海明进入房间,趁黄海明在抽屉里找户口本之机,她右手举起菜刀朝黄海明后脑部砍了一刀,黄海明被砍后转过身扑过来想抓她,没有抓对,黄海明倒地,她又举起菜刀砍黄海明的头部、脸部和手脚等部位,具体砍了几刀她已经记不清楚了,边砍边喊:“你为什么这样对我!你为什么这样对我!”砍完她看见黄海明侧身倒在房间里,黄海明全身都是血,怕她家婆看见害怕,她拿了一条绿色的毯子盖在他身上,接着用手机打110报警。
判决:
被告人廖姻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刑期自2017年8月28日起至2028年2月27日止。)
来源:广西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桂0221刑初529号、网络综合,宾阳五注:人物均为化名
"宾阳五"综合编辑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