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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泗洪警方微信公众号(shjingfang)
编校 | 向会文 审核 | 马响响 窦雪洁
关于启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泗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于2023年7月6日起,启用以下路口(路段)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开展非现场执法。现公示如下:
一、复用以下25组电子监控抓拍设备:
1.濉河路与嵩山路
2.五里江路与人民路
3.山河路与湿地大道
4.明德路与泰山路
5.明德路与厚德路
6.洪泽湖大街与旗杆路
7.G235与G343(周李西)
8.G343与G235(车门东)
9.G343与五谷路
10.G343与南互通高速出入口
11.G343与宿迁大道
12.G343与山河路
13.G343与泰山路
14.G343与淮河路
15.G343与湿地大道
16.G343与界屠线
17.G343与界重线
18.G343与纬三路
19.G343与重峰线
20.G343与青阳路
21.金沙江路与G343
22.G343西延与五谷路
23.G343西延与重峰线
24.G343西延段与中华路
25.界集镇G343与嵩山路
二、新增以下11组电子监控抓拍设备:
1.洪泽湖大街与昆仑山路卡口由北向南
2.洪泽湖大街与昆仑山路卡口由南向北
3.洪泽湖大街与昆仑山路卡口由西向东
4.双沟路与昆仑山路卡口东向西
6.双沟路与昆仑山路卡口南向北
7.双沟路与昆仑山路卡口西向东
8.发展大道与状元路卡口北向南
9.发展大道与状元路卡口南向北
10.发展大道与状元路卡口西向东
11.发展大道与状元路卡口东向西
泗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6月28日
24小时工作的小编又困又饿
能不能吃上续命大鸡腿
全靠你们点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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