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一所民办高校发布了《关于2022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的通告》,称考上985大学的学生可获得30万元奖励。

然而,奖学金并没有像学校承诺的那样下发。

对于此事,涉事高校的负责人回应称:“这个奖是对学校毕业生的奖励,不是针对个人的”。

1.考上985奖30万,考生却被告知不能享受

9月,广东某民办高校发布了《关于2022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的通告》,称2022届毕业生在毕业时成绩合格且通过学校规定的考核,如被学校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不过,该通告却未明确告诉考生们,如果没有被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也不能享受这一奖励。

而考生小郑也因未获得该奖励,向学校提出了退款的诉求。

在小郑看来,学校发布的通告有误导和欺诈的嫌疑。于是他将学校告上了法庭。2.涉事高校回应:是对学生的奖励

6月28日,记者就此事致电了广州某民办高校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回应称:“这个奖是对学校毕业生的奖励,不是针对个人的。”

该负责人称,今年学校将发放30万元作为毕业学生奖励金,在毕业典礼上颁发给学生。而学校的《通告》中也注明了:“本奖励金仅适用于2022届毕业生,不适用于2023届、2024届及其他届毕业生。”

该负责人还表示,学校将会在2022年8月1日之前发放奖金。“对于已经毕业的学生,我们也会继续发放奖学金,并且这不会影响他们在学校的学习。”

据了解,该民办高校的学费为每学年28000元。

3.法院判了:学校有权决定是否发放奖金

2020年9月,因学校未按约定发放奖金,张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学校退还其垫付的培训费。

2021年6月,法院一审判决,学校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退还张文垫付的培训费。

拿到法院判决后,张文提出了上诉。

4.民办高校与考生签订合同,为何不能设立奖学金

其实,不少民办高校都是靠考生“考”来生存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种方式也是一种“招生手段”,民办高校与考生签订协议,也是为了解决考生的“就业问题”。

但是,笔者认为,民办高校作为独立法人单位,设立奖学金是一种奖学助学行为。如果民办高校能设立奖学金,那么对于学生来说将会是一种激励和帮助。

在笔者看来,民办高校也可以像公办高校一样设立奖学金。如果你觉得民办高校的奖学金不合理的话,也可以向教育部门反映。

5.专家:奖学金能不能发,应由法律规定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认为,“985”高校的这个奖,如果不是法律规定,那么就是企业自行设立的,一般是不允许的。

他认为,学校的这项奖励并不属于奖励学生个人,而是属于奖励学校。学校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和管理方式等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奖励办法,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他还建议,如果企业有多个成员(比如学校校长、教师),也应按照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后进行分配。

律师们普遍认为,企业或个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约定而没有履行自己义务的,属于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或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