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州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6月下半月督办案件办理情况。
交办事项:
德州市平原县张华镇立健食品厂东300米处堆放了大量化工垃圾,污染地下水,环境污染严重。
调查处理情况:
经平原县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是平原航盛运输有限公司租赁原腰站镇东升砖瓦厂拆除后的闲置地存放从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兴化工”)运来的钛石膏(红石膏)按比例掺混后的路基材料,作为德郓高速德州(德城)至高唐段(平原县境内)工程路基填料在此暂存。2020年9月,裕兴化工取得钛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该公司将原有的晾晒干燥技改为钛石膏、素土、石粉按比例进行掺混后用作道路路基填料。2022年1月,裕兴化工委托第三方公司对钛石膏生产的路基配料应用于德郓高速工程路基填料环境可行性进行评估,认为该技术方案可行。2022年2月,裕兴化工委托第三方对钛石膏进行检测,16个检测项目均符合标准。2022年5月,该场地负责人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存放的钛石膏生产的路基配料进行检测,17个检测项目均符合标准。6月15日检查时,现场存放的钛石膏大部分已覆盖,少部分因近期大风天气将已覆盖的防尘网刮开,已要求场地负责人全面覆盖。执法人员在原砖瓦厂内北侧河沟与南侧河道各提取水样一份,经检测,北侧河沟CODcr浓度18mg/L、NH3-N浓度0.524mg/L、PH为7.27,南侧河道CODcr浓度26mg/L、NH3-N浓度0.524mg/L、PH为7.12,符合地表水Ⅴ类水标准。下一步,平原县将持续加大管理力度,对暂存的钛石膏保持全面覆盖,加大厂区内外道路的洒水频次。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交办事项:
德州市平原县前曹镇德州联化科技有限公司外排污水导致河道污染呈红色,举报人称多次向当地反应没有处理。
调查处理情况:
经平原县调查,联化科技(德州)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管道进入前曹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排入洪沟河。联化科技(德州)有限公司和前曹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均安装有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联网,在线监测设施一直正常运行,排污口无异常。经沿河排查,前曹镇辖区内洪沟河沿岸工业企业较少,生产废水均进入前曹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无直排河道现象。前期,因洪沟河处于枯水期,河道内水量较少,洪沟河西岸原有山东省平原永恒化工有限公司和平原县忠臣化工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水体呈暗红色。目前前曹镇洪沟河进入盛水期,河道水位恢复正常,水体颜色正常。针对枯水期洪沟河河水泛红情况,平原县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洪沟河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中科华鲁土壤修复工程有限公司,着手对原化工厂旧址进行管控。平原县委托中科华鲁土壤修复工程有限公司针对洪沟河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对污染状况摸底彻查,锁定污染源头,查明污染途径,确定污染浓度及污染范围。方案通过后立即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持续推进洪沟河水环境改善。
交办事项:
德州市宁津县杜集镇工业园,外排刺激异味,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调查处理情况:
经宁津县调查,宁津县杜集镇工业园位于杜集镇政府东侧路南,附近无居民居住。该产业园15座生产车间已入驻企业17家,均从事家具生产,其中8家仅进行白茬生产,无喷漆工序,其余9家有喷漆工序,“刺激异味”主要产生于家具喷漆工序。9家家具喷漆企业均已配套建设了催化燃烧设备或活性炭吸附设备等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时,园区内大部分企业正在生产,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厂区内有轻微异味。经查,9家家具喷漆企业中有8家在2023年开展了自行监测,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均排放达标,另外1家企业自行监测频次为每年1次,已制定监测计划。6月19日,生态环境局分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产业园开展了厂界无组织废气监督性监测,检测结果达标。下一步,宁津县进一步加大该产业园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最大程度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交办事项:
开发区开源集团对面垚泰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夜间排放刺鼻气味,污水直接排放污染环境。
调查处理情况:
经宁津县调查,宁津垚泰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年产95万标张生态皮生产线项目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主要工艺有组批、抖盐、浸水、毛皮去肉、浸灰、鞣制水洗等,已按照环评设计要求配套建设了危废暂存间、废气治理设施和污水治理设施。关于“夜间排放刺鼻气味”问题。该公司异味主要产生于一般固废存放库与生产车间,一般污泥存放库与生产车间异味由管道收集进入光氧催化设施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但存在一般固废存放库门窗密闭不严问题,现场有异味。6月23日,县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了无组织排放检测,正在等待检测结果。关于“污水直接排放污染环境”问题。该公司生产废水主要为含铬污水和综合污水,已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其含铬废水采用碱沉淀法处理,综合污水采用A/O工艺处理,已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测设备。经调阅在线监测历史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针对该公司异味问题,一是要求企业加强异味无组织排放管理,做到一般固废存放库与生产车间门窗紧闭;二是及时清运厂内污泥,减少异味源头。宁津县将根据检测结果做下一步处理,同时进一步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交办事项:
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宋官屯街道办事处前小庄村,有人将大量垃圾填埋在村西的池塘内,环境污染严重。
调查处理情况:
经天衢新区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是2008年修建京台高速时村集体把土方卖给高速施工方后形成坑塘。前小庄村民承包该坑塘养鱼,现处于承包期间,承包人把该鱼塘中间断开分成两个鱼塘,在拉土断塘过程中出现水面漂浮物,漂浮物来自断塘土方。承包人已将漂浮物打捞清理干净,后期不再拉土断塘,该池塘仍做养鱼使用。
交办事项:
德州市齐河县华店镇,晟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车牌号为鲁N29168的车辆检测过程存在造假现象。
调查处理情况:
经齐河县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齐河县晟达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位于齐河县华店乡创业园,建设有环检线三条、安检线两条。2016年5月取得环评报告审批意见(齐环报告表〔2016〕22号),2016年12月通过汽车检测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齐环验〔2016〕21号)。该公司已取得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为:181521341877,有效期至2024年6月10日。2023年6月20日,齐河县工作人员到该公司现场检查,登录德州市机动车环保检测监管系统,对鲁N29168车辆检测信息进行了核查。调查发现鲁N29168车辆检测信息与该车行驶证、公告配置信息一致,排气筒在检测过程中无可见烟现象。但是查看该车车头视频,视频中未发现有油温传感设备。依据有关规定,已要求齐河县晟达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停线整改。
交办事项:
晏城镇狮子张村村北侧植物园内树木底下喷洒百草枯,导致鸟类死亡,破坏环境。
调查处理情况:
经齐河县调查,投诉人反映的齐河县晏城镇狮子张村村北侧植物园为城东防护林,防护林除草是养护的一项重要工作,雨季高温,野草生长迅速,为了灭草,养护单位喷洒了除草剂草甘膦钾盐,并非举报所称的百草枯。草甘膦属低毒除草剂,在动物体内不蓄积,在试验条件下对动物未见致畸、致突变、致癌作用,对鱼和水生生物毒性较低,对蜜蜂和鸟类无毒害,对天敌及有益生物较安全。工作人员在现场未发现死亡的鸟类。建议养护单位除草作业时多采用人工除草方式,减少除草剂使用,鼓励村民放牧山羊进行生物除草,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交办事项:
市中街道办事处开元小区西池塘内倾倒了大量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调查处理情况:
经乐陵市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区域位于开元小区西侧平房片区,该片区已列入拆迁计划,目前仍有部分居民居住。乐陵市市中街道对开元小区西侧垃圾进行了集中清理,清理垃圾23立方米,安装围挡50米,对倒垃圾的居民进行引导,避免继续倾倒垃圾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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