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普吉岛旅游警察逮捕了一名中国男子,涉嫌在没有工作证和执照的情况下从事导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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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普吉岛当地媒体报道,旅游警察称,43岁的中国人王某,本周在普吉岛老城区 Dibuk 路的 Mongkol Nimit 寺前被捕,他当时正在从事导游的工作。

警方将王某带到普吉市警察局,初步面临未经许可在泰国工作和无证担任导游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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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泰国,导游是受保护的职业,外国人甚至无法获得该特定角色的工作许可证。因此,未经适当授权而担任导游的行为违反泰国法律。而且,这并不是在普吉岛被捕的第一个涉嫌非法工作的外国人,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最近的这次逮捕,凸显了当地人对在普吉岛从事非法工作的外国人日益增长的担忧。泰国当局一直在严厉打击此类案件,因为他们的目的除了保护本国人的就业,还要维护旅游业的正常运作并确保大家遵守泰国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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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周三,泰国移民官员在普吉岛国际机场旅游巴士停车场逮捕了两名中国女子,同样指控她们在泰国非法工作。二人超出签证允许的范围、未经必要的官方许可非法工作而被捕。

被捕后,二人被带到负责普吉岛国际机场的萨库警察局,若罪名成立,她们将被罚款、驱逐出境,甚至可能禁止进入泰国一段时间。

上个月,泰国本地导游已向各个政党的众多总理候选人提出了建议,以消除猖獗的非法导游和代理人业务。他们还希望拟议的《导游法》能够扩大该职业的范围,从而增加就业机会。

所以,在泰国经商必须了解当地政策,以免踩雷。以下这些职业都是受保护的,留给泰国本国国民的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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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政府发言人阿努查曾经公开特别强调了9种为泰国人保留的业务类型:

- 报纸、电台和电视广播

- 种植和园艺

- 动物饲养

- 造林和伐木

- 渔业

- 泰国草药提取

- 泰国古董或历史产品的交易

- 制作佛像和僧侣施舍用的碗

- 土地交易

根据泰国《外国企业法》和《外商经营法》,泰国劳工部列出了详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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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1表示“因特殊原因不允许外国人经营的业务”。外国籍被绝对禁止从事这些工作。

清单2明确规定“涉及国家安全或保障,或影响艺术和文化、传统和民间手工艺或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业务”。外国公司只有在泰国内阁批准后才能从事这些活动。

最后,清单3指定“泰国国民尚未准备好与外国人竞争的企业”。外国公司在参与这些活动之前必须申请并获得外国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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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些时候,泰国商业发展部就曾发出过警告,在唐人街耀华力路(Yaowarat)沿线,发现有为中国人代持经营餐馆的泰国公民,一旦查实将可被判处最高三年的监禁和/或最高100万泰铢的罚款(20万人民币)。

该提醒是曼谷唐人街的一个食品商贩投诉后作出的,举报持有旅游签证的中国人,利用泰国人做傀儡在该地区做生意,损害了当地经营者的利益。

□来源 暹罗飞鸟®(siambird)编辑部出品©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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