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数据研究中心(userdataresearch)原创

作者 | 周宏明

编辑 | 小数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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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宏明

小数据研究中心创始人

数字化战略转型专家

专注研究用户数据对于商业模式的价值

近年来,各类型的数字化社群并不鲜见,“人以群分”在数字化时代里依然存在,每个人都充当了各种社会角色,在社会生活中加入了各种各样的社群。就以线上社群为例,微信群是最主要的数字化社群形态,每个人加入了若干个微信群,大部分微信群是因同事、同学、同乡等关系,或者因亲子、旅游、收藏、养生等爱好积聚在一起。这些常规的社群组织有几个特点:一是,组织起来比较随意,没有具体的商业目的,仍以沟通信息为主,但凡有人在群里发广告、发产品信息,或者被鄙视,或者被踢出;二是,群主或群的管理者也比较随意,他可能跟大家是强关系,也可能是弱关系,可以随时被取代;三是,除了工作群之外,日常沟通频繁的群少之又少,有事说事,没事则被折叠;四是,除了工作群,社群成员之间也很难建立长期、高频、稳定的信任关系,哪怕是同事老乡群,群成员分布在五湖四海,大家难以见上几面,原有的信任关系也会慢慢变淡。

既然在这些社群中随便发个广告、推销都会被鄙视,我们又凭什么认为数字化社群能构建所谓的“新商业生态”呢?我们想说,虽然名称同样都是社群,但又有根本的不同。首先,消费属性与生俱来。这些社群原本就是以商品推荐和消费关系建立起来,按照标签化的需求匹配,在群里推荐好物,不仅不会被鄙视,反而能够增加沟通频次,拉近信任关系;其次,关系的连接。这些群的构建基础就是大C与小c的强信任关系,哪怕在群的成立之初,没有强关系,在成立之后也会通过各种线下活动、见面沟通增进感情,加强信任;再次,优质的内容分享。这些社群必须标签化,在共同的消费需求范畴内,要拥有稳定、持续、专业的内容分享,并吸引社群成员参与其中,“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最后,有社群平台赋能。这些社群并不是单打独斗,他们的背后都有共同的社群平台在支持和赋能,并且通过社群平台实现价值共享。

如果按照这些标准来看,现有的诸多社群,在信任关系运营仍未起步,仍然远远无法形成商业价值的转化。我们在现实的商业世界里,也发现一些“社群思维”专家,在没有任何信任关系的时候,兜售如何用所谓的社群进行引流、拉群、蓄客、转化等策略技巧,都是舍本逐末、缘木求鱼的“小聪明”,其效果或者只是短期行为,尽可能地到处拉人头,追求转化率,或者就陷入微商模式,连哄带骗一级一级分销下去,无论是哪一种,都注定是不可持续的,起盘之日就是其崩盘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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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DTCR模型,数字化社群生态位于价值链的“顶端”,不仅数字化程度最高,消费者关系的信任值也最高,这就决定了,社群生态的运营不是朝夕之间、立竿见影的短期策略,而是必须拥有长期主义、相融相生的生态模型。除了大C这个重要节点之外,还有一个重要角色,就是数字化社群平台。

数字化社群平台,承担着商品销售的各类商务工作,它一端连接着诸多大C,负责为大C提供优选商品,对接供应链,为大C提供送货服务;它的另一端连接着诸多供应商,大B或小b。大B通常拥有较高品牌势能,负责向社群提供联名品牌的各类型商品,小b通常是行业内的隐形冠军,负责为社群生产定制品牌的各种商品,管理各类型商品的品控、供应和物流等事宜的,都是数据中台的商务人员。相对于传统的互联网平台,数字化社群平台在消费者的前端开放掉了,把流量层层分配给了各种大C,它的中台和后台,依然管理着商品生产者和供应链,确保社群体系内的商品符合消费者期待,并拥有较强的价格竞争力。同时,这个数据中台还起着为大C赋能的功能和作用,精准统计社群体系内的消费行为,进行价值结算和价值共享

我们在庄泰的实践案例中发现,社群平台的两端都可以开放和共享。在一些特定的条件下,大C可以成为小b,经销商可以成为供应商。一些地域性强的农产品,如宁夏枸杞、赣南脐橙、富硒苹果等好产品,就是通过当地的经销商、合作伙伴去选品和筹办的。依托于数据化的社群平台,他们在体系内可以向所有社群定时定量地提供“应季商品”,从产地到家门的供应链体系,让价格和品质完全可控,在社群限时团购活动中常常被一秒耳光,送货到大C,由大C送货上门,实时了解小c的消费体验,从实践的经验来看,这类产品质优价廉、屡屡口碑爆棚。

社群平台该如何与大C进行价值共享呢?在整个商业生态中,社群平台与大C的强关心需要成立,相互知根知底、相互信任固然是基础,更主要的还在于能够有一种机制,让整个体系内的参与者,包括供应商、经销商、合伙大C、大C甚至小c都能够获得价值共享,从理论上设计,价值分配应该重点向大C倾斜,因为他们在面对小c,为小c提供全方位的销售服务。然而,这种自上而下的分配机制的设计何其艰难啊,相当于让规则制定者“自我革命”,主动放弃轻易能够到手的利益。我们在商业实践中,看到更多的案例是互联网平台占据主动地位,大C弱化为平台的“工具人”,依附于平台而存在,于是,他们在价值分配之中,必然也处于弱势地位。

幸好,我们看到庄泰这个意外的案例。邵世海以身作则,自觉自愿地乐于分钱且善于分钱,这既跟他过往的职业经历有关,也跟他个人的思想格局有关,是难能可贵的。他在几年的经营实践中,自上而下地制定了向销售端倾斜、积极鼓励大C的销售政策。在自营团队中,每个销售顾问就是一个大C,他们的价值贡献就是通过销售额来体现。他们有很多有效的销售制度,在激励大C的过程中行之有效。比如,等值双向积分制度,既鼓励了大C的销售主动性,也鼓励了老用户的转介绍,而且,庄泰还借鉴了安利的销售激励政策,但把激励关系压缩为两个层级,既能鼓励销售,也避免了安利模式金字塔式,导致先来后到、尾大不掉分配逻辑;又如,在销售团队建设的过程中,借鉴了传统文化中的“师徒制”,并加以创新,“一拖二”的师徒制,一个师傅带两个徒弟,师傅的级别要往上走,必须把徒弟带出来……几乎每一个管理层级的分配逻辑,都是重点倾向于下级的“三七开”或“二八开”,一线的销售顾问,可以获得包括底薪、销售提成、部门业绩奖、股份分红、年终奖金等各种收益,其积极性也被充分地调动起来。如果积累的强关系用户足够多,他还可以升级成为合伙人、店长,甚至成长为可以与公司总部平起平坐的区域经销商。当然,这些近似于传统会销、直销的销售激励模型,在一些具体的管理细节上,可能会在全面数字化之后进行创新、迭代和优化,但只要向大C倾斜的基本原则不动摇,我们仍可以抱有信心。

本文摘编自《社群觉醒-小数据开启商业元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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