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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轻美丽的驾校女教练,带着她得体大方的微笑和专业过硬的工作能力,在驾校里混的风生水起,在学员中有着极高的声誉。

可就是这样一位看起来优雅的女性,却做着和自己形象毫不相关的卑劣行为。

一个年轻老实的男大学生,穿着简单的衣服,一副天真的学生相,他只是应父母的要求想要去学习开车,掌握一项技能。

他在学习过程中勤劳认真,对教练表现得也很尊敬,可是他却不知道自己将惨遭毒手。

没人能想到无限风光的女教练,竟然利用职务之便做变态之事,那位男学员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受到这位女教练的无理要求和暴力胁迫。

事后他没有声张,把一切都埋在心里,但是他的痛苦却在不断加深……

纯情男大学生遇上道貌岸然女教练

现在为了出行便利,私家车越来越多,很多人都将开车当作一个必备技能,与之而来,驾校的生意也越来越好。

很多家长趁着高考后或者上大学放暑假的空闲,让自己的孩子去考一个驾照有备无患。

这不,上大学的小李暑假刚一回家,就被父母催着去驾校考驾照。

考过驾照的人都知道,学员真正开始上路练习是在科目二,所以当小李科目一的理论考试完成之后,驾校立马为他安排了一个教授科目二的女教练——江某。

但迎面向他走来的是一个面带微笑的女教练,她看起来也很年轻,穿着时尚美丽的衣服,一副脾气和气的状态。

小李舒了口气,心想:“女教官肯定没有男教官那么凶。”

正如小李所想,这位女教练在教学的过程中,非常和气且有耐心。

即使是小李做错了动作,她也没有生气,一遍遍不厌其烦地教授,这让小李更加深了对江某的好感,甚至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日子一天天过去,马上到了考试的时间,小李感觉自己练习的差不多了,再巩固几次就好。这天,他照常来到驾校找到江教练开始练习。

当两人坐上车,小李准备就绪要启动车子时,江教练却按住了他的手,并笑眯眯地对小李说:“现在驾校练习的人多,咱们开着车去一个人少的地方好好练习,多跑几圈,你看怎么样?”

小李觉得江教练的话很有道理,而且和江教练相处以来,都让小李感觉如沐春风,他早已对江某积存起了信任。

他没有多想便欣然同意了,于是,江某便带着他开车出了驾校。

女教练侵犯男大学生

到了预定地点,两人下车换了座位,小李坐上驾驶座,江某则坐在副驾驶的位置,随后小李开始练习,保持着高度的精神集中,认真地回想着脑海里关于行车路线的记忆。

车厢里宁静无声,正当小李目视前方、专心看路时,一只手覆上了他的胸部,小李顿时红了脸,他虽说已经成年,毕竟还是个学生,从小到大也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

他转头看向副驾驶位置上的江某,有些羞涩地说:“江教练,你……”

江某面不改色心不跳,一脸笑意盈盈地看着面红耳赤的小李,用调戏地语气说:“小李,没想到你挺壮实的,今年多大啦?有没有过……”

江某一边问,手却不安分地往下移,摸上了小李的大腿。

小李感到非常难受,他尴尬地说:“教练你别这样,咱们还是专心开车。”

可是小李不适应模样和礼貌的话语,在江某眼里就变成了小伙子是在害羞,是在“欲迎还拒”。

江某的情欲被勾起,她非但没有停手,反而变本加厉,不停地用语言挑逗着小李,并对着小李上下其手。

小李非常窘迫,连头也不敢抬,只一直对江某说着“不可以”“不行”“江教练这样不好”诸如此类的话。

江某非但没有停下自己的动作,反而轻佻得认为小李的拒绝根本不是真的拒绝,只是在“装”罢了。

江某的动作越来越大胆,她甚至凑上前去亲吻小李,被小李慌忙地躲开。

这时,江某有些生气,干脆操纵了车子,将小李强行压倒,坐在小李的身上,不停地扇小李巴掌。

等到小李不再抵抗,江某强行与小李在车里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江某威胁小李:“不许把这件事说出去,不然我就去法院告你强奸。”

小李不仅失了身,还被打的鼻青脸肿,下体也有损伤的痛。

他忍着巨大屈辱回到了家,心里感到十分难过。他想要告诉父母和朋友,但是一想到自己作为一个大男人,被一个女人打得鼻青脸肿之后强奸了,到嘴边的话就怎么也说不出口。

而且在大众的观念里,强奸都是男性对女性,大家怎么会相信一个女性能对男性做出来这样的事呢?

小李感到十分沮丧,他认为没人听他的解释,也不会有人相信他,于是他决定将一身伤痛和这件事都咽到肚子里,不再提起。

可是一段时间过后,小李发觉自己的下体自从被江某突击过后,一直没有好转的迹象,仍旧是撕裂的疼。

他赶忙到医院做检查,在医生的震惊中他才知道,自己的下体不仅受到了严峻的创伤,还受到了感染,必须要马上治疗,否则后果不可设想。

小李感到非常害怕,于是也顾不得面子问题,立马告诉了父母前几天所经历的一切。

小李的父母听到儿子的遭遇也大吃一惊,但震惊过后他们立马就明白了事情的严峻性,决定和小李一起去报警。

这件事情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大连市公安局火速出警,抓捕江某,后续移交检察机关做下一步审理。

最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决定判处江某三年有期徒刑,并赔偿小李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费。

事情结束,但是它之所以在社会层面引发较大关注,也是因为事情本身和大众常理的观念不符合。

下面我们再来从法理上分析本案。

一、江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吗?

我国所规定的强奸罪中,强奸的客体只能是女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纳暴力、威胁、损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在本案中,江某虽然利用驾校教练的身份,得以接近和强迫小李发生了性关系,但因为小李不是女性,是无法以强奸罪的名义起诉江某的。

因为在大家的观念里,作为生理上有天然优势的男人,怎么会被强奸呢?

女性强奸男性已有很多例子,由此可见,男性也会成为强奸中的受害者。

但是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和相关法律的不完善,很多男性在遭受诸如此类的事情之后都挑选了沉默。

二、江某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吗?

由于现代社会中,“女侵男”的现象越来越多,使社会和法律不得不转换思想,进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之后,女性不能单独成为强奸罪的主体,但可以成为强制猥亵罪的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犯强制猥亵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江某所犯强制猥亵罪,并依据其行为进行了定罪量刑。

三、江某在实施侵犯的过程中,造成小李受伤,江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有意损害罪?

有意损害罪,是指有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主观上有损害有意,客观上对他人进行了非法的损害行为,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有意损害罪,即有意损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本案中,如果江某对小李的身体损伤达到了一定程度,较为严峻的话,是可以以有意损害罪对其进行起诉的。

社会进步是承认女性、也承认男性的性自主权。女人被侵犯了是犯罪,男性被侵犯了同样也是犯罪。

社会会越来越进步,立法也会越来越完善,每个人的合法权益都将得到有效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