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婺城区平安办联合婺城交警大队正在开展外卖骑手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为提高广大外卖骑手安全出行意识,我们每周将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本期(6月26日至7月2日)共计查处快递外卖车违法8起,其中美团5起,顺丰2起,中通1起。

温馨提醒:

外卖骑手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579-82221000

01:美团公司

金新涛,于2023年6月26日11时02分在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与华龙南街路口;

苏豪,于2023年6月26日18时53分在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缤虹星城路口;

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五元罚款。

金新涛,于2023年6月26日11时02分在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与华龙南街路口,驾驶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处二十元罚款。

尹嘉伟,于2023年6月27日15时40分在婺城区芙峰街丰亭路路口,驾驶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搭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违反《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驾驶人或者搭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或者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儿童座椅的,处以二十元罚款。

谢成,于2023年7月1日12时10分在金华市婺城区解放西路221号路段,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 非机动车驾驶人逆向行驶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02:顺丰公司

姬万钦,于2023年6月26日19时14分在金华市婺城区后城里街铁路立交桥路段;

邱丽灵,于2023年6月27日10时01分在金华市婺城区长湖路上陈铁路桥路段;

驾驶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搭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违反《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驾驶人或者搭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或者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儿童座椅的,处以二十元罚款。

03:中通快递

包黎华,于2023年6月28日16时05分在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雅新中街文明街路口,驾驶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搭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违反《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驾驶人或者搭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或者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儿童座椅的,处以二十元罚款。

交警· 提醒

☞欲速则不达

外卖骑手一味追求速度而忽视交通安全,非常容易发生事故。各位外卖骑手要想实现快速、高效配送,只有遵守交通规则、不抢不闯,才能平安送达。

☞耐心等红灯

闯红灯是非常严重也是非常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极其容易引发相撞事故。有个别外卖小哥总是耐不住,红灯倒计时还有几秒时,便向前冲了,这个时候危害非常大。加速通过路口时,造成刹车反应时间较短,出现交通事故机率就很大。

☞专心驾驶

骑行的“低头族”外卖小哥玩手机现象比较普遍,有时是在接单、查路线,有时是在与商家和客户取得联系,这个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举动却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外卖小哥分心驾驶时,注意力、判断力和反应能力都会明显下降,发生事故的几率是正常驾驶时候的20多倍!

除了请外卖小哥们引以为戒外

同时还需要外卖平台完善机制

更需要外卖客户的理解与支持

保障外卖送达的前提是保障自身安全抵达

来源:平安婺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