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陈某正在自己阳台上修空调,无意中看到了邻居康某正在与一名男子偷情。陈某心中一动,便将这一幕拍下来传给了康某,康某开出两万到五万的封口费,可是陈某却拒绝了,声称只要人不要钱!
陈某正在自己的阳台上修理空调,忽然听见女子的喘息声从邻居的房间里传出来。身为一个麻辣佬,他很清楚这是什么声音。
一般情况下,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会很不好意思,要么假装什么都不知道,要么就是回避开。
至于陈某,可能是鬼迷心窍,被勾起了兴趣,非但没有回避,还主动靠近了一些,谁知道却被他发现了一个大秘密。
原来,他见到与邻居女子康某欢好的男子并非她的老公。
陈某看到这一幕,本想告诉邻居老公,让其回来抓个正着,但陈某心中反而升起了一丝邪恶的念头。
想到这里,他心中一动,掏出了自己的手机,将画面拍了下来,同一天,陈某与康某在一个业主群聊中添加了好友。
他将拍摄到的录像传给了康某,录像中的清楚图像让康某惊恐万分。
不过,她很快就意识到,陈某并没有当场拆穿自己,也没有把这件事告诉自己的老公,反而把这件事告诉了自己,肯定是另有所求。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想必陈某也是因为钱才这么干的吧。
因此,康某答复说,可以一次付两万元的封口费,并将录像及照片全部删除。
原想着人家收了钱,那这事就好办多了,没想到康某还真没看出人心的阴暗。
陈某见康某要用金钱来解决问题,便回以一副奸诈的表情,并且开出了更加令人作呕的价码。
他要的是人!随后,陈某提出要与女邻居跟他一周两次。
如果不这样,他一定会把这段视频传到小区的大群里,狠狠羞辱她,然后告诉她老公,让她身败名裂!
康某很害怕,但是她并不希望自己一而再再而三地犯错,陈某看得出是一个贪婪之人,这件事情就像一个无底深渊,永远也翻不了身。
再说了,两个人在一起,事情迟早会败露,到了那一步,就更难收拾了。思前想后,她答复陈某说,可以拿出五万块钱来解决这件事。
可是陈某却执意要人不要钱,康某本来就害怕,哪里还顶得住这种威胁。
为了平息此事,她最后还是选择与陈某达成协议,之后二人又在康某家中发生了难以启齿的事。
因为受人逼迫,康某只能强忍着心中的恶心,她正在思索如何了断此事。
不曾想,陈某竟从康某身上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体验,从而使其越来越贪心,越来越无法无天。
陈某变本加厉,威胁康某提高次数。
康某不堪煎熬,认为此事迟早要揭穿,便将一切都和丈夫坦白。
康某的老公李某很是恼火,自己倒了八辈子霉?
他的妻子在家里出轨,被一个男人抓到把柄,还威胁要跟他上床,这让他如何能忍?
李某恼羞成怒,殴打了康某。康某自知理亏,本以为被李某揍一顿,发泄一下心中的怒火便可一笔勾销。
可没想到的是,康某的老公竟然主动要求和她离婚,她不愿意离,她答应老公一定会好好的生活下去,老公为了儿女,也谅解了她。
但一想起隔壁陈某的行为,他就下定决心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个不要脸的家伙。
夫妇二人约定好后,来一次仙人跳,结果陈某又来找康某时,刚好被李某当场抓个正着。
陈某被吓坏了,当场投降,而后又表示要取现金了结此事,这正中李某下怀,于是提出要10万元。
陈某讨价还价五万,但康某以牙还牙,最终陈某还是老老实实地交了10万。
谁知陈某的老婆在家中发现十万块不见了,于是陈某就编了个瞎话,说是给女邻居送东西,结果被她老公污蔑偷情,勒索了他十万。
陈某的老婆见状立即报了警,最后,陈某,康某及其老公一起被带走了。
这剧情,豆瓣怕是直接打9.9分。
站在法学的立场上,我们应该怎样去理解这个问题?
一、陈某之所作所为,属于强奸罪!
陈某以发送淫秽录像来要挟康某和他发生关系,他的行径已经被认定为“强奸”。
以暴力、胁迫等方法强迫女性进行性行为,则应被认定为“强奸”。
康某并非心甘情愿和陈某发生关系,只是因为担心录像会流传,才答应陈某,因此,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
根据我国《刑法典》,对于连续多次对同一女性实施性侵犯行为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所以,陈某的刑期将相对较长,10年以上。
二、康某夫妇对陈某提出10元的要求,他们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
“敲诈”是在客观上以直接故意,或强迫的方式向对方索取财物。
《刑法》中明确,“敲诈他人财物,骗取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拘役或者被控制,并可以判处相应的罚款;
对情节严重且数额巨大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款。
综合来看,康某夫妇向陈某索要十万元,属于巨额犯罪,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强奸,敲诈勒索,这件案子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做人还需遵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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